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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Politics
[讨论] 泄密案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3-10-03 21:23:53
依黄世铭主张的宪法44条成立的话
把未侦结的译文给总统看并非泄密 因为总统是需要知道的人
所以黄并未泄露给未特定第三人 黄也许可全身而退
马主张 他以为侦结 所以开记者会而泄漏
记者是说 不知者 可减一半刑期
但我觉得马主张的东西 很可能是业务上的正当行为而排除不法
也就是 他执行总统应执行的的职务 所以可以排除不法
不论主客观有无成立
至于这样的主张能不能成立 就得看王金平关说是不是只能由总统出面解决
这又回到黄主张的宪法44条 五院院长的行政不法 只有总统能出面
我猜这是泄密案未来的方向
作者:
killer2k
(...)
0000-00-00 00:00:00
反之马英九有罪,就这样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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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小刀出手了
作者:
Re12345
(G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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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44条成立就太好笑了XD
作者:
Re12345
(G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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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就写了可以召集各院院长解决,黄是哪个院的院长?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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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不能成立 总统还是要管一下五院院长
作者:
Re12345
(G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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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王金平又跟哪个院长起冲突呢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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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黄才告诉总统
楼主: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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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呀 王去官说行政体系的官员
作者:
killer2k
(...)
0000-00-00 00:00:00
三条k今天也怪怪的.......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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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长动行政院下面的法务部啊
作者:
Re12345
(G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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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宪法写得是“总统”得召集,黄是自己跑去密告
作者:
iqeyuuri
(ゆうり)
0000-00-00 00:00:00
孩子 去翻一下44条写什么好吗 "权限争议处理权" 看得懂?
作者:
chiutepiao
(阿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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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坏掉惹O_Q
作者:
weivincent
(vincent)
0000-00-00 00:00:00
泄密就要有保密的义务,总统在这件事上有保密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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