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保障监察法的条文,是有哪一条禁止哪些电话与机关是不能申请监听?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60044
我是没有找到。
然后现在民进党铺天盖地的讲特侦组监听0972630235这支电话是非法行为,甚至
说违宪。通保法既然没规定哪些机关的电话不能申请监听,又哪违法?
除非特侦组申请的不是这支电话,那就有触法。
也有人(hifree)说:中上级审对于下级审裁判上错误的纠正....,
请问现在申请监听这项,有到中上级审吗?还没吧。
打个比方,基本上杀人行为都是违法的,除非得到法官核准,法警就可以依法杀特定人。
监听也是,监听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的,除非得到法官核准,检察官就可以合法挂线监听
然而现在氛围变成“只要监听到国会与议员就是违法”,好像国会议员与国会机关有
免监听保障似的。甚至是民进党国会议员被监听就是非法,而国民党议员(赖素如)
被监听就是合法。
通讯保障监察法的条文还没有这样规定啊,那指特侦组违法是违哪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