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为何多数人觉得马英九做错了

楼主: MyKingSizeDD (女人无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3-09-14 09:31:43
从伦理学观点来看,新奇。
从政治学上来看,不挺马就是吱吱,文章主人判定吱吱无误。
http://ninjiatext.blogspot.tw/2013/09/blog-post_13.html
为何多数人觉得马英九做错了
马王大战第一回合差不多结束,很多人期待我探讨一下这个问题,但是因为刚开学很忙(
我才刚结束33小时内讲课16学分的甲子园先发投手式课程),加上政治斗争并非我的专业
……阿明明就是我的专业,但我还是懒得讲,因为可以讲的太多了。
我选择谈伦理问题,毕竟这是个以讨论伦理学为宗旨的blog。我要谈的主题是,为什么多
数的台湾人认为马英九做错了(依民调看,大约有六成)。当然还是有认为马英九做得对
的人,但那很少(约一成五到两成),我就不先探讨。以下的看法,虽然很多观点别人都
讲过,我还是系统性的再谈一次。
1.压案不发
马英九早就知道这事,但拖了快一周,到王金平向他告假出国,飞机起飞后才出手。这有
道德手段上的问题。如果真的是大是大非,踩到底线的问题,那为什么要拖这么久?应该
立刻法办、立刻移送呀,拖了就是压案,当然就有错。
虽然大家也都知道,他之所以压案,是王金平能力与势力颇大,不等待时机出手,不可能
拉下他。所以不照应有的程序来走,是一种策略上的正确。但策略上的正确通常不代表道
德上的正确。就算你是为了“正义”的目的,不代表你就可以采取不正义的手段。有些人
说,马英九是为了实质正义,而不采程序正义,我其实不太认同这种说法:在伦理学上,
程序和实质能够分开吗?
警察为了追捕逃犯,不惜破坏犯人逃入的民宅大门。因为是追捕上的需求而破门,所以我
们不会认为警察有私闯民宅的法律问题。但警察还是有道德上的进一步责任:事后仍应该
向民宅的主人致意,并赔偿其损失。这代表在道德上,破坏大门侵入他人住宅仍是有错,
只是法律不罚。你有正确的目的,不能以加减乘除的方式来“扣抵”你负面的行为手段。
因此我们不可能接受警察说:“唉呀我是因公破门哦!所以你就当为国牺牲吧!掰掰。”
若是警方真有这种态度,反而会引起屋主的怒火。
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或许是从法学或政治学借过来的概念,不是说不能用在伦理学,自由
主义者就用得很爽,但在道德上要区分这两者,我认为必须非常的小心。
回到马英九的问题,他拖延送件,不以公开方式行之,就算有自认正当的目的性,他的行
为仍是错的。这是他的第一错。
2.不给人自辩的机会
他之所以拖,拖到王出国,显然就是要王无法或难以回应。来偷袭的就算了,还不让人讲
话,不让人澄清事实,一路打下来只是要致人于死。这在讲求公平对等沟通的政治场域,
依照其“专业伦理”,已经先失分了。
许多人会定调这是为政争、斗争,或“斗争”,是因为马的手法就是让王无法有效反应,
一方面当事人不在国内,就算有千军万马,也无法操盘、做策略,另外一方面是让王缺少
完整的资讯与媒体环境,也就没有对等的发言机会。
如果这是一个可以讨论,也值得讨论的政治或公共议题,那让双方各陈己见,让全民公审
,以民意为依归,也是个解决办法。马阵营之后也不断的提到“民众相信吗?”“对民众
负责”等等的诉诸公决态势,其实也代表了这种心态。
不过在王回来之前,马就猛开记者会将之定调为关说,在让王依程序陈词之前,就火速要
求要党纪处份。还没有公开讨论,就有公开结论,这在政治伦理上有错吗?当然有错,因
为这是公共事务,你又想引公议,又不想让对方参与,装成要公决,但实际上是密室斗争
,这当然是错的。这是马英九的第二错。
3.趁人家嫁女儿
再者是趁人家嫁女儿开炮。马英九自己管不住女儿,女儿想嫁就嫁,加上外省家庭习惯在
婚丧事上从简,其婚礼仪式在符号意义与价值上,比起台湾其他家庭要来得淡,因此他可
能认为这不是多大的事。马英九自己的婚礼也很简单。
但对其他台湾人来讲,有营办、参与过嫁娶活动的人,或是期待海岛沙滩婚礼的少淑女来
说,这种“喜事棚上浇大便”的作法,就有点刺到敏感神经了。马英九可能不太懂,但多
数台湾人“懂”,知道这样是“大忌”,而且这种偷袭抄家,又比去婚礼闹场还严重。
有个乡民推文:“他就这样毁了一个女人期待的婚礼”,短短一言,力过千钧。就算你有
多少的“实质正义”,不能抵销你在这事上的错。这是马英九的第三错。
4.“马的底线”不见得是所有人的底线
马英九一直诉诸王金平的作法破坏了宪政五权分立等一狗票政治法律原则,这是他不能退
让的道德底线。马方其他发言管道也一直传出这种看法,说什么这是总统的坚持。可是,
“你”的底线,关“我”屁事?你的底线又不见得是所有人的底线。
马英九在这边采用了“共同理性”论证,也就是人的理性基本上一致,所以我觉得“是”
道德底线的东西,你应该也会觉得“是”。但“共同理性论证”本身是种信仰,没有什么
证据可以说我的理性与你的理性相同。我倾向的社群主义即认为,不同社群可能会有不同
的理性基础,各有各的真理与底线,而且彼此无法区分出高下。
我可以用个简单的反思,来证明马英九的底线并不是“大家”的底线。当多数人都对马英
九为什么这么生气感到疑惑时,马方是用“这是马总统的道德底线”来回应大家的疑惑:
这就代表社会多数人的道德底线不是这种关说行为,否则就不需要解释。
像某人看到连续杀人强奸犯而非常生气,我们多数人都不会产生“他为什么要这么生气”
这种疑惑,因为连续杀人强奸的行为已经超过我们多数人的道德底线。
马英九的论述因此就站不住脚,他必须先证明他的底线就是全国民众应该有也必然有的底
线,如果证不出来,这就是他第四个错。
他的行为看来就像公园篮球阿伯一样,动不动就“打手!”“走步!”“踩到底线了!”
但在其他球友看来,只是个大惊小怪的老屁孩。
5.比例不对
此外,他的底线似乎有某种飘浮性。许多关说都牵涉到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之间的不
正互动。张通荣的案子有这个味道(但不完全是),赖素如的案子是,还有其他一大堆的
国民党员的案子都是,但他却没啥等比例的反应。这个点已经有很多人嘲讽了,但我认为
这种双重标准是不是伦理学上的错,还要先看到比例原则到底是什么。
法学上有比例原则,伦理学上也有。伦理学上也会看事情轻重来给予不同的道德评价,而
且伦理学的比例评估可以不鸟法学上的见解。
王金平的这个案子是:柯建铭一个小案,柯打赢了,检察官可能要上诉,柯拜托王,王就
帮他去乔一下,后来果然没有上诉。
上面这个案情描述是设定王一定有具体的个案关说,但现在实际上的证据还没办法证成这
样的结论,为了讨论方便,依“施惠原则”(施惠给马方),我必须以对马英九最有利的
前提来展开论证。我要推论,即使是对他最有利的前提,也还是会导出对他不利的结论。
怎么说呢?
这里头有逻辑“全称”(所有)与“偏称”(有些)的问题,其“其他可能性”无法排除
,也就无法形成有效论证。府方一直强调这是“成功的关说”,代表完成一个“全称”论
证,却没有办法100%证明,检察官最后的不上诉决定,主要是来自于从柯、王、曾一路到
检察长的犯意连结。说不定检察官本来真的接受关说,后来良心发现不想接受关说,然后
又看了案子,才发现真的无法上诉。那这要怎么算?都还不能完全确定,连个内部调查都
还不够完整,你就大刀出手,显然不成比例。
而且,在每一个传话层级,受话者也可能是对关说者虚应故事,乱虎烂答应,之后没有认
真讲(这是王现在的辩解策略,他说只是“练啸威”,讲通案)。说点别的,我以前在政
治圈也关说或被关说过,送往迎来,会认真去讲的,实在是很少,大多数只是虚应故事。
所以王的说法对很多“圈内人”来说,很有说服力,因为这案子很小,根本不用太认真。
马英九当然可以不接受这种说法,他根本没待过一天基层,没当过一天民代,哪会懂这种
事。由这种观点出发,马英九的反应比例就更不对了,因为这在“关说业界”看来很可能
真的是小事。
此外,现在这个案子看来应该不会进法院刑庭,这是因为刑法根本就没有对这类行为有明
确的规定,所以马方只能发送监院等单位行政调查,讲说这是“行政不法”。
这就弱掉了。在伦理学的比例原则上,这就代表此关说案是道德上不重要的事。通常,重
要的道德主题会被列为法律,法律上没办法管的,多数代表是小事,有时候是技术上管不
到的事,不然就是立法漏洞。这种关说例子,自有中华民国以来,应该很多,过去不管,
也没有这个法,应该不是技术上管不到,也不见得是马方坚持的立法漏洞,而是历来立法
者可能都认为这是小事,因为其中没有钱的交易,只是讲一讲。
我们把格局拉大来看,把许多案子并陈,现在出事的大关说案,包括台中某监狱的那个农
夫,林益世、赖素如等,都有收钱的部份,而且案子相关的利益很高。而柯的这个案子,
利益很小(就算输了也只易科十几万罚金),也没有金钱交易,实在差太多。
马方如果硬要说这在比例原则上很重要,那除了案子的实际利益外,也要告诉我们到底还
有什么其他的地方很重要。他们选择进入上述的“踩到底线”循环,以“非量化价值”(
就是不能用钱买到的东西)来强调这个案子很重要,会破坏国体。
但如前所述,这个踩到底线论证是有问题的。因此在比例上,事因不大,但他的手段明显
过于强烈,造成结果也非常严重,超过了伦理上的合理比例原则(要注意,我不是说法学
的比例原则,要讨论法学比例原则还请法学家出手),因此我认为这是马英九在道德上的
第五个错误。
6.什么都自己上场,表现出来的态度不佳
大家可以回想兴票案。那是谁出来打的呢?
我相信九成五的民众都要google才会想起是谁开第一枪的。这代表什么?这种重要攻击不
能泄密,找个无名立委,代表李登辉的战斗团队很大,可以把重要的攻击发起交给团队中
的边角人物。但马英九要砍王金平,连曾永权都不敢讲,代表他的战斗团队小到可怜,因
此他只能自己上,外加特侦组和府方发言人,铁三角战到底。
为什么在政争中,主事者不应该自己上?因为可能无意间会把自己的真实意向曝在镜头前
。马英九就出了这个问题。如果他能够语气和缓,态度坚定包容的讲,那还好,亮个相不
会对自己有太大的杀伤力。但他镜头前的样子,有如各大事件经常上镜代言的那位地堡中
的希特勒,大呼小叫,活像要逼死人,又哭又骂,不知精神还正不正常。就算你有一千万
个道理,镜头前表现不好,人家只记得你目露凶光,不会记得你的理。
别忘了,态度谦和温文,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是一种德行。因此这算是他在道德上犯的第六
个错。
我就先归结出他的这几个伦理错误。我不是文学屁精,不会刻意凑十个、八个,也不是四
字魔人,不凑个四字对联就像会死掉一样,因此这六点看来长短不一,用词难度也有点不
太整齐。但我已尽可能浅白,能不用伦理学术语就不用,希望大家不论老少都能看懂。
最后补充,这六点可以整合为一点:不仁。
我这辈子第一份工作,是在马身边提包包、订便当的,带我出道的几个师父,都是他征战
四方的第一批谋臣。早在马声势大起之前,他们就已看出“此人不仁”,对他人没有同理
心、同情心。但那时讲,是不会有人信的。
马英九的伦理主张有点康德式义务论的味道:坚持原则、重视共同理性,强调道德规则本
身的崇高与尊严。但他行为上却比较倾向目的论,包括为了达成目标越来越不择手段,认
为自身价值高点也会是社会最终目的等等。如果加上一些排除条件(不重视效益分析等)
,我认为他的道德光谱会落在“利已主义”这个流派之中。这是种说起来有点道理,但深
思起来,可发现其中问题重重的少数派伦理学主张。
马英九之后可能继续出包,所以这文章可能会有续集;要我写王金平的错也可以,我又不
是挺王的,但要写这种东西,明显对国民党有利,那就请先付费了。
作者: flyingenie (flying over the moon)   2013-09-14 09:39:00
直接民主都不懂国代可去利尾也不用了都公投最好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3-09-14 09:40:00
推“马的底线”不见得是所有人的底线
作者: flyingenie (flying over the moon)   2013-09-14 09:41:00
利尾与巿议员做一样的事少了也没差
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2013-09-14 09:42:00
家庭旅游>嫁女儿>女儿嫁过了 下一个会不会是嫁老母?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3-09-14 09:42:00
吊诡的是讲到伦理就不得不讲到礼貌 这次反而又很多人在伦理了
作者: aniesway (jownshown)   2013-09-14 09:43:00
再说 他是不是真嫁女儿还是个谜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9:51:00
杨吉雄、犀牛皮,原来依原po的判断有九成五的人记不得难怪会有人民是健忘的这种说法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9:52:00
怎么可以质疑人家嫁女儿? 这么点人情味都不懂?台湾就是一个人情味的地方~~这是"公民"基本常识!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3-09-14 09:53:00
这场内斗马废帝手法拙劣,嘴脸也难看 难怪最后会输 XDDD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9-14 10:02:00
嗯﹐关说赢了
楼主: MyKingSizeDD (女人无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3-09-14 10:05:00
还在关说?可见你根本没看人家伦理学家论证过程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9-14 10:06:00
不需要看呀﹐歹丸狼爱这味嘛
楼主: MyKingSizeDD (女人无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3-09-14 10:07:00
你这种对道理视而不见的行为,跟不讲道理的吱吱有何不同?
作者: knighthood (人生豪笅 豪笅人生)   2013-09-14 10:08:00
开头就这样二分法!跟邦伯一样简单阿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9-14 10:08:00
吱吱代表歹丸主流呀﹐有什么不对(摊手
作者: YEN2006 (小丧犬)   2013-09-14 10:09:00
蛮细腻的给推!
作者: digpig (抠鬼)   2013-09-14 10:09:00
学生骂官员就说问题不是在礼貌... 哈哈哈哈
楼主: MyKingSizeDD (女人无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3-09-14 10:10:00
如果你愿意承认自己是吱吱,我也没意见
作者: digpig (抠鬼)   2013-09-14 10:10:00
现在就开始讲礼貌的重要了.. 谁真的相信这是礼貌问题?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9-14 10:10:00
文章主人判定吱吱无误。<<喔﹐我是没意见
作者: gll (手还真他妈的机歪~~)   2013-09-14 10:12:00
马的问题已不是单单只有礼貌而已了 呵呵
楼主: MyKingSizeDD (女人无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3-09-14 10:13:00
礼貌只是这篇文章六个论点之一,而且不是最重要的
作者: silveryfox99   2013-09-14 10:14:00
马的问题在于他叫马英九﹐其它都不是问题
作者: rogger   2013-09-14 10:14:00
好文推 11%还是有他们特别之处的 不容易
作者: damy (哈哈哈)   2013-09-14 10:26:00
何必争~第四个错不就是说"司法关说"不是人民底线他只是跟公园阿伯一样大惊小怪而已
楼主: MyKingSizeDD (女人无法一口咬定的男人)   2013-09-14 10:41:00
作者说的,是马要证明他的底线也是人民的底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9-14 11:51:00
在我看来 这篇文章作者等于认定马英九是雍正ㄟ干的事情没一个让人爽的 都是以目的论 又不择手段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9-14 11:52:00
不过 同作者要评一评王金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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