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为什么这么多人不CARE关说?

楼主: rockyue (...)   2013-09-14 08:46:37
虽然我觉得王金平还是不要挣扎了
回家养老比较保险 不然总有一天被铳康 在牢里养老
但我认为一点都不care关说的 只有少数人
问题是关说的证据充不充分
不能因为王金平跟柯建铭回复说"我已经跟勇伯说完了"
"勇伯要处理" "他跟我说OK"
接着再配上跟勇伯的"通联记录" 就明确认定王金平关说司法?
王金平确实是为了帮柯建铭才打电话给曾勇夫 无庸置疑
可以确定的是柯建铭有请王金平帮他关说,柯建铭知法犯法 (最该先铡却没事)
但问题在于"王金平答应帮忙"与"这个忙怎么帮" 是两回事
后者在录音内容没有办法看不出来 整个过程只有头跟尾
缺乏了最重要的王金平对曾勇夫的谈话内容
如果王金平不守法 直接一句说"勇伯 柯建铭全民电通那件案子 麻烦不要上诉嘿"
那就不用辩了
但如果王金平是说"最近很多人跟我抱怨检察官滥诉的问题,像民进党那个机歪柯建铭
就很烦, 一直跟我抱怨全民电通他是被冤枉的,是蔡同荣俵他,我是不知道真相是怎样
,不过既然有这么多人跟我抱怨,麻烦有空宣导一下,检察官办案要实事求是,对法院的
判决理由也应该仔细审酌,真的觉得判决不合理再上诉,不要为了上诉而上诉,
这样真的很浪费司法资源"
我想很多人都应该会认同这种方式
如此一来 王金平既可以说他真的有帮忙 勇伯有说ok 还可让柯建铭欠他一个人情
所以我想如果要说王金平对曾勇夫关说司法 证据还是在于王跟曾勇夫的谈话
虽然民进党会马上跳针特侦组违法 无视柯建铭请求关说
但还是希望特侦组不要怕 早点拿出王曾这段录音
舆论马上会改变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8:48:00
怪的点是王干嘛打听检察官是谁
作者: jokem (红包)   2013-09-14 08:48:00
拿出来会变成马操纵司法 继续骂马 关说不重要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8:48:00
马的处理方法问题 >> 王的关说问题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8:49:00
马跟11%如果这么痛恨关说 之前多得是被轻轻放下的例子
作者: hidog (.....)   2013-09-14 08:49:00
这样就是违法监听了吧
作者: flyingenie (flying over the moon)   2013-09-14 08:51:00
王大善人不小心用自己的手机没有下一次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8:51:00
多是多少?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9-14 08:51:00
合法监听对象就只有柯建铭,其他只能调通联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9-14 08:52:00
怎么一大堆人都觉得特侦组可以神通广大到连王金平的手机通话内容都能一并监听?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8:52:00
不该问多是多少 而是该问之前的案例是否也同样标准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9-14 08:53:00
都有相关的法律的话马英九不该也不能直接要求法官判吧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8:53:00
楼上的逻辑根反核四不反核一样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8:53:00
身边有人拿林、赖来讲 证据出来的时后没开除停权吗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9-14 08:54:00
但王金平这件事却没办法用现有的法律去管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8:54:00
很好! 反核四不反核? 那麻烦先支持一下核五抄王金平之前要一并追求之前的某某某<--很好
作者: killer2k (...)   2013-09-14 08:54:00
之前的什么案例? 君不见都进去关了吗?开除也开除了,怎么这次换老王就不行?当初刘松藩怎么也没人说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8:54:00
马是有证据他才会做出手段的人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14 08:54:00
基本上王打电话给检察长这行为就已经不对了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8:55:00
那请先说支持铡时间点最近的王金平案,时间久一点的
作者: hoyunxian (WildDagger)   2013-09-14 08:55:00
呃所以A兄是指我还是指谁......
作者: doala   2013-09-14 08:55:00
核四直接改名核五问题就解决了~YA
作者: killer2k (...)   2013-09-14 08:55:00
台联那位也是倒楣,没人理XD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3-09-14 08:55:00
如果真要讨论滥权问题 应该在立院邀请他来说明吧
作者: amimi0629 (★我爱B工★)   2013-09-14 08:55:00
勇伯不会帮我处理........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8:56:00
我说的楼上指new某人
作者: killer2k (...)   2013-09-14 08:56:00
要说不要滥权,为何不用官方管道沟通?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8:57:00
官方管道就太没人情味了,不符合我们台湾的文化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9-14 08:58:00
什么都要官方管道,这么官僚腻,不能多一点人情味吗
作者: killer2k (...)   2013-09-14 09:04:00
╮(╯▽╰)╭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07:00
闯红灯被警察抓的停止党职(赖) 根本没被抓的撤销党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08:00
评断标准不一 被酸也只是刚好而已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19:00
明明就停权 还在造谣停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24:00
"考纪委员一致决议,予以先行停止党权处分"造谣的是谁呢"由于赖素如身兼多项重要党职"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25:00
还是停权可以不用停止党职?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25:00
你要不要看一下你的推文 加油好吗
作者: neverclear (re-arrange us)   2013-09-14 09:27:00
法管不了,其实还有监察院,怎样都轮不到总统出面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29:00
赖的党职是自己辞的 权是党中央停的 懂不懂?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30:00
一开始只挑党职讲 好像没停权一样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31:00
之后被戳硬转喽?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33:00
重点是被起诉贪污的只有停权 没被起诉贪渎的撤销党籍这种双重标准 你怎么看?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34:00
你说停止党权更好啊 比停止党职还要轻咧 更印证双重标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35:00
就停阿 那不然能怎样?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35:00
还是国民党认为关说事大 贪污事小啊?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39:00
我记得老k是被判有罪才会开除 赖现在好像还没被判有罪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40:00
如果直接开除会不会违反你们的程序正义?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41:00
关说不大吗 某方面而言都有证据了只是查无利益交换 所以不能告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45:00
"我记得老k是被判有罪才会开除"==>王案是不是双重标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46:00
关说很大啊 怎么更大的贪污却被相对轻轻停权而已?还是国民党认为关说事大 贪污事小啊?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46:00
王案是用伤害党誉阿大哥………………=“=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47:00
连原因都不知道还要讲………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48:00
贪污还没判罪所以不能开除 了解吗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9-14 09:49:00
只看媒体讲就是这样,现社会大众就跟new板友相同情况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49:00
不过在我眼里开除跟停权差不多……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50:00
违法比较严重的 涉刑责的要等法院还清白才能拔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9-14 09:51:00
不清不楚只觉得马做的太过份了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51:00
违法比较轻的反而因为无涉刑责 变成可以用伤害党誉未审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52:00
先判 自己想想程度跟党纪惩处有没有符合比例原则当然如果你要说KMT就是爱这样搞 那我也没办法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53:00
你觉得干预司法会比贪污轻吗…………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09:54:00
因为老k党规就是这样订的啊 要不然你去上书叫他改吧……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09:55:00
你觉得干预司法比贪污重也可以 至少等监察院把曾勇夫查完 而不是啥都没查完就直接立个伤害党誉名誉先砍了再说难道赖素如贪污就比较没有伤害党誉吗?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9-14 09:58:00
现在是立法院长干预司法,你晓不晓得这意义呢?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01:00
现在是连查都还没完整查完 光凭一通通联就让特侦组泄密总统开记者会砲轰 你晓得这意义吗?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02:00
今天如果让监察院对曾勇夫查完再砍王 根本不会有这么多反对声音
作者: zainc (念湘)   2013-09-14 10:02:00
无言 XD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04:00
多花一点时间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把王砍掉 特侦组却急得要泄密还让总统开记者会 我也无言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05:00
你知道特侦组有找林秀涛去做笔录吗 你看过了吗 这是没证据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06:00
特侦组找林秀涛去做笔录名目是为了查王跟曾有无贪渎事实就是没有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06:00
? 我想对你不用再多说了 一直重复跳………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07:00
你一直不愿意面对程序的问题 当然会觉得我一直跳...事实上承旭就是这次民众对马观感不佳的主因程序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13:00
我有跳程序吗? 你那里跟我讲到程序了不都一直跳针贪污跟关说陈守煌不久约见承办检察官林秀涛,除告知柯建铭曾找他外,也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14:00
表示司法机关有预算的压力,建议林秀涛不要上诉。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14:00
我一开始讲王被惩处明显不符以往循序渐进党章惩罚模式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15:00
其次讲特侦组如果怀疑他关说应该是移交监察院而非泄密最后讲就算要惩处王也应该等监察院查完曾勇夫再说请问哪里没有跟你讲到程序问题了?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15:00
就因为没有利益交换 所以不能起诉 但是有关说 所以才走其他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16:00
路径我也一直这样回你 有跳针吗?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16:00
但是有关说 有关说可以将案子移交监察院办曾勇夫啊立法院也有纪律委员会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17:00
有路可以走都没试过 然后直接跳过整个程序 没程序问题?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18:00
没有利益交换不违法 你要怎么交给监察院?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18:00
跳过整个程序 结果第一件事是开记者会泄密 是有这么急喔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19:00
没有利益交换是不违反刑法 不代表关说就不违法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19:00
所以从党籍下手 这有问题吗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20:00
问题是法律程序根本就还没跑完就从党纪下手 没程序问题?不要说还没跑完了 连移交的动作都没看到 你有看到吗?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0:23:00
结果第一要务不是移交 一个特侦组是急着开记者会泄密一个总统是急着开记者会撤销党权 真的没有程序问题?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30:00
还法律常识咧………你没威胁 胁迫 金钱……手段通通没罪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3-09-14 10:31:00
最多也只能书面口头警告这种行为 谁法律常识不足Zzz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欲的天煞孤星)   2013-09-14 10:55:00
因为如果有证据就起诉啦啊
作者: neverclear (re-arrange us)   2013-09-14 11:04:00
有失职行为,监察院就可弹劾,不一定非要违法
作者: neverclear (re-arrange us)   2013-09-14 11:05:00
不然柯文哲也不会被弹劾
作者: newfolder (囧)   2013-09-14 12:52:00
楼上讲得很清楚囉 谁法律常识不足看出来了吧 ZZZzzz
作者: xxxHHHxxx ( H H H )   2013-09-14 13:00:00
你好 十一趴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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