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angWufei:简单讲一审援引"当时"法务部的意见 说是实质补贴
实质补贴,顾名思义,要有“实质”因公自掏腰包才予以“补贴”,
马英九吃公家用公家更有党国赃产可挥霍,嗜钱如命一毛不拔,补贴个鸟?
同一位蔡守训法官,对于中华民国最早的首长特别费:总统国务机要费,
为何就不采实质补贴而重判有实质支出的扁无期徒刑?马没实质支出却是无罪!
行政院主计处对特别费和国务机要费同样有较宽松的认定,
结果同一份报告,在马案,蔡守训就拿来用以帮忙脱罪,
扁也拿来用,蔡守训又说不足采信,前后矛盾、颠三倒四,什么鬼啊?
→ ChangWufei:所谓的公使钱那只是在讲源流跟混页数差不多
蔡守训为何不用心贴心佛心帮扁讲源流说国家元首可上溯天子国家公钱就是帝王家钱?
→ ChangWufei:二审则进一步认定支出大于收入
认定因公支出大于收入是三审。二审是说只算道德瑕疵、政治责任啦~
→ ChangWufei:但三审把实质补贴打枪 强调必须全部因公支出
问题是并没有提出马英九特别费全部因公支出的明细证据啊?根本就空口说白话嘛!
→ ChangWufei:至于大水库那不是理论 而是实际产生的情形
实际情形是马英九狡辩之前捐(自家基金会)选举补助款只是先垫支未来特别费,
所以日后每月特别费当然要拿来还给我(那当初还伪善极欲人知大肆宣传多爱捐钱咧!)
结果机关算尽金额仍兜不拢而须忍痛连夜吐还千余万赃款才让大水库不至于溃堤XDDDDDD
→ ChangWufei:因为上面的规定直接汇入私人帐户
→ ChangWufei:为什么可以主张混同就是上面有规定 水库不是想开就开
有规定可先汇入首长私人帐户暂存没错,但没规定可再转汇老婆女儿户头私吞私用啊?
→ ChangWufei:问题就是这样 不用单据又照规定汇私帐的部份
→ ChangWufei:马自己龟毛该留的记录都有留 不然大概就关进去了
才怪!证据呢?全三审都查不到、生不出来的记录,你竟然有?XD
→ ChangWufei:但其他人可不见得这么龟毛
→ Ferysis:自己起的头现在要推给立委阿XD 马的特别费另一半依规定不
→ Ferysis:用大水库来解释 加上马仍有留下单据 至于研究费是专款专用
才怪!证据呢?全三审都查不到、生不出来的单据,你竟然有?XD
→ Ferysis:至于研究费是专款专用 可没有这种模糊的空间
特别费也是要公款公用,哪有模糊的空间?
→ Ferysis:你把两件质疑点根本不同的东西搞在一起打混仗 又是想讲啥?
哪有不同?本质都是公款私吞私用就算贪污!马英九就是道道地地的贪污犯!
→ Ferysis:讲白一点 研究所有帮实验室报帐的人就知道 这种上下大斗法
→ Ferysis:每天填单都要想办法躲避名目 为什么? 就是因为研究费规定
→ Ferysis:就在那里 你名目不对在会计那关就被挡下来啦~
→ Ferysis:但是特别费无论性质 规定 都跟研究费不同 参在一起是怎样?
特别费性质:公款业务费。
特别费规定:因公所需之招待餽赠、工作活动费及应实际需要招待外宾等名目。
马英九自白犯罪:人家自始把特别费当私款(A)啦~
→ Ferysis:你自己搞不清楚这两种的被吐槽还想推给立委? XD
→ Ferysis:现在那些教授的问题是拿出的单据和实际购入的物品不同
马英九的问题还不只是不需单据的一半特别费侵占未公用,
另一半需要单据报帐的特别费发票也是乱七八糟而被发回重查,
结果马英九索性就把这部分在会计法直接给除罪化,
期限更直接订在北市长卸任当天毫不避嫌,
就知这厮大贪官多敢多不要脸!
→ Ferysis:或是用设备费买3C产品自用之类的 这都行之有年的现象没错
→ Ferysis:你该强调的是专款专用这一部分 而不是拿特别费这种质疑点
特别费也是要专款(业务费而非人事费)专用(于公务)啦!
→ Ferysis:不一样的东西在那边脑补 这种根本搞错方向的叫嚣可正中
→ Ferysis:立委下怀 反正民众都搞不清楚了 还有人帮忙弄得更混乱咧~
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马英九特别费贪污确凿案来龙去脉就盲目护航,
老是沈醉沉睡在牠是多么清官廉吏的梦幻泡影而无法自拔,唉~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08:00实质补贴?一审审完多久了?判决书看懂多少了?
这和主观认定有关,好比这次颜和教授同样贪污,为何人民觉得花酒的罪比较重!扁如果也直接来个大水库就行,但他转去的是外国帐户,还开n个帐户洗钱兼买豪宅,摆明私吞,这在认定上差很多吧?
“扁”转去“扁帐户”的证据呢?又一个没看判决书的…
有本事就去战爆判决书啊 还可以去找绿营立委帮开记者会
扁根本用不到大水库,因为法院查出国务机要费扁还倒贴!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14:00可怜,居然还看不懂判决书,这也能来扯?哈哈
所以小小乡镇市长能有特别费 堂堂三军统帅不准有?你谁啊
作者:
askemm 2013-06-08 08:15:00看得懂就不会今天还来演早场崩溃秀囉。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15:00摘录一审判决书几段话给你看看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16:0074年新竹地检署的不起诉处分书认为这是政府首长“特别酬庸
最初“特别费”这三个大字就是专门给总统用的啦!拜托~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17:0095年法务部的法律咨询意见书与96年台南地检署的不起诉处分书也都认为是“实质补贴”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18:00这里所谓的实质补贴是薪资补贴,不是实质支出补贴,别造谣
水库纳百川的前提是水可以往水库流国务机要费的请领从来都没有那个可以直接汇入帐户的规定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19:00请原PO要讨论法律意见,先去看懂一本判决书吧,三本里随便哪一本都行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8:20:00法务部是行政机关,其法律见解无拘束司法机关的效力
这个世界上唯一被用最严格标准检验过他特别费的就马英九而已,谢谢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20:00喔,你所谓人格者陈水扁谢长廷,也照样拿实质补贴耶
笑死了 市长没有机密外交特权 可用领据随便领钱 主掌国防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22:00看清楚,86年大法官第421号解释认为特别费是“固定报酬”
外交大总统却必须一张张发票实报实销 去说给鬼听比较快啦
作者:
askemm 2013-06-08 08:23:00到现在才吱道吗XD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23:00没有大法官解释,法务部不会这样写见解,法律系的看清楚
国务机要费原本就不是拿来作这个用途用的李登辉开先例,陈水扁照干还干的更出格,怪谁呢
还有,既然法院敢讲‘因公’使用那就一定都有证据支持我倒是想看看说法院三审没有查出证据云云,是真的判决
里面写‘虽然我没看见证据但我相信马英九’呢,还是..?这种‘我相信’法恐怕还比较适用于说扁机要费无罪的说理吧~科科
退万步言国务机要费就算不能用于机密外交 那关贪污鬼事?
虽然国务机要费的问题在阿扁自婊,当初进总统府说全数收据报帐,被抓包又反悔说一半是领据
你谁啊?司法权都不该侵犯总统职权了,你够格说三道四?
喔对对对,司法不该对陈水扁作有利类推,这论我倒是欢迎
讨妻欢欣给私房钱这种事有薪水 谁叫马拿公款特别费去作?
钞票上有记号?还是电子符号上有footnote?请打开自己的皮包,报告一下里面的钞票跟零钱都是什么
马英九拿国务机要费买白冰冰门票宴请党国大老等是依何法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30:00叫他拿证据?哈哈,照例,从来什么都拿不出来
马英九连薪水外 额外加五万给周美青 公务员又不准兼职
钱来源就只有特别费 帐户金流查得一清二楚 再拗就难看囉
我上面有关皮包里面的钱劳驾回答一下更正,有关皮包里钱的问题劳驾回答一下帐户金流很清楚,但流进去以后会出去的钱哪来的从来都不可能清楚
吴淑珍汇到海外的钱就不能有其他的钱啊 再 手分手 啊
我可不知道我皮包里的零钱都吉欣还万品馆找给我的你知道吗?科科(冷笑)陈水扁夫妇的问题是跟他们汇往国外这动作有关吗
龙潭案现在是让他进去关的关键,就这案而言,收钱做事
至于什么日期金钱等等,我已经用上面的皮包零钱例子回应
绝大多数证人都证明扁完全没过问钱的事 又一个没看判决的
而绝大多数的人都知道打在野以来扁珍就是一体而很刚好刑法有31条
如果扁珍这样的工作模式可以用扁不过问金钱来形容的话
也从未干涉购地事宜 买方卖方全都作证 还在脑补影响力咧
钱何汝大可是当面不收的,是他太太收的就是因为这笔钱被爆出来何汝大也绝对掰扯不清,所以才硬著头皮去跟山西布政合谋了,连电影都会这样演XD
XDD 民代像高志鹏说没影响力已经很牵强了,行政体系的首长说没影响力?
考量到‘马英九要负责’的项目跟广度,这样的说陈水扁没影响力云云,是高捧了马英九还是瞧不起陈水扁啊?
马英九当初进总统说国机费全数公布明细 怎又反悔不敢做?
现实就是马英九权力如日中天 却完全没负责 而扁负责到被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3-06-08 08:41:00话说我似乎从没听到任何泛绿对于高志鹏 张花冠 苏治芬等人的案子有过任何说法说
牠政治迫害就算了还天天接出来救援 你的立论根本自打脸嘛
明细这回事,要要求马英九的话,或者请陈水扁先吧XD
这战场本就是踢爆马英九贪污真相的 你才来乱插花好呗 ~_~
1.在本文里面提到扁国务机要费的不是别人2.推文里面提到:“扁”转去“扁帐户”..云云也不是别人
说别人插花的话,或者可以试着先往回看看踢爆?说真的,不需要在这边踢爆啊
扁影响力大到下台甚至下狱还是他完全负责 真的是战神!
他乖乖的服他的刑,民进党也乖乖的不理会他的话就他刑案本身的问题,谁要他负责啊(呵欠)更大一点来说,如果不是民进党成天吵着要执政,又有谁
凭啥国际认证政治犯要乖乖地给坏坏的马英九糟蹋?你谁啊
翁山苏姬那个叫国际认证政治犯,刘晓波大抵也是陈水扁谁啊?
马英九当初被人赃俱获贪污时怎不乖乖打官司 反而大喊民主
我不喜欢当时马英九的作法。但时间到今天已经三审无罪了
寒夜、政治迫害、枭叫狼嚎、鬼哭神号要选总统证明清白啊
再说人家喊归喊还是很配合司法的,哪像某人请假一堆出个庭就一堆毛病
美国人权权威:有可信证据显示马英九魔掌鸡奸司法扁案!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51:00(笑)洗钱洗到国际认证,美国还拍卖陈水扁的不法所得房屋
比起三审定谳死罪还毙了的江国庆爸喊冤到死 算小儿科吧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52:00来几个廉价人权贩子就叫国际认证?别闹了
马英九配合司法?是他自信党营司法会配合他大老板好吗?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54:00陈水扁贪污洗钱认证,可是得到美国瑞士新加坡各国司法认证
如果马案标准比照扁案 马无罪就有正当性 很可惜不是
扁案司法迫害证据俯拾皆是 当然对政盲法盲来说都看不到啦
怪哉,党营司法那他干嘛又被起诉了?起诉就算了三审还一审比一审严?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8:58:00讲法盲?唔?那个你打赢几场官司了?又输几场了?
陈水扁跟叶盛茂的关系嘛~~~‘司法宴下令’的证据呢?
有叶盛茂当例子却没人说扁插手司法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马英九却天天被人讲干涉司法,科科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02:00是不是法盲,avemaria你说说看马英九符不符合羁押要件?
先厘清一点,羁押这种事原本就是针对供述证据的保全措施所以羁押原本就是为了保证供述证据的正确性
马案有被陈水扁下令检察官威逼利诱恐吓同案被告或证人?
我是不知道这么多人讲押人取供会不会去想到这点或者这是最高程度的强制处分,但这也是设计来针对有罪高被伪变造可能性的供述证据保全使用的
马案有被扁帝昭曰无罪不符合社会期待以指导指挥司法办案?
回头讲马英九跟陈水扁的羁押问题,如前所述,羁押与否关键在供述证据是否有被湮灭变造的可能,有人给法院的态度就是感觉绝对不配合会湮灭变造的话,那怪谁呢XD
到目前为止台面上唯一有点证据说插手司法的,并不是马英九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07:00叫他拿证据?哈哈哈哈哈
叫689拿出马特别费公款公用法用的证据,口合口合口合口合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11:00特支费核销后,哪一毛钱叫做公款?哈哈哈哈哈,法盲?哈哈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12:00至于马案三审法官,倒是认定马英九都有公款公用,喜欢证据的话,请去看三审判决书,对了,你三本看懂几本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14:00喂,叫人家拿证据,我们都拿了,你好歹至少也拿一个出来吧一个就好
判蓝的无罪:正常 判绿无罪的:法院DPP开的两边嘴脸都一样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21:00交手五六年了,习惯了,从来都没有拿出来过
啊?不是倒过来吗?DPPer不是最喜欢说法院是KMT开的?
喔喔,所以马英九特别费的判决里有这种现象吗?那可以声请再审没问题耶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24:00(挖鼻)要投民进党也不是不行,至少民进党先表现得像个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25:00不要污辱选民智商的政党吧
污辱选民智商的政党:执政可似营利炒股! 天下奇闻兼丑闻!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27:00其他人?谁???举个例子,一个就好
所谓的其他人他的本事如果就只有‘其他人’的话,也没什么值得考虑的
污辱选民智商的总统:保外就医就是放了!←还说没干涉扁案
‘第三路线’关键在路线而不是第三党产的问题民进党拿来选举多久了,赢过几次?科科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29:00阿扁和阿珍都是贪污犯,毋庸置疑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30:00保外就医本来就是放了,那是法务部政府职权,扁案是司法
的问题,这一点,谁上来都改变不了但在这种现实中民进党就一直要赚嘴爽,所以令人厌恶所谓的第三势力,在这边也不会作的跟国民党不一样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0:00但马英九让阿珍免坐牢,司法正义荡然无存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1:00壹周刊:马英九指示吴淑珍免坐牢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31:00让吴淑珍免坐牢的是14个医生专业意见,别再造谣了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2:00马英九身为总统,怎么可以这样干预司法?
马英九已经是老国民党体系里面很outsider很路人的那种单纯靠卖萌就上大位的人,尚且无法脱离这种乡愿伪善我倒是想看看有什么第三路线可以对着全台湾的乡愿民意干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3:00或许马英九想讨好绿营,所以特别礼遇吴淑珍吧
....简单的说,根本不是一二三路线的问题而是台湾人什么时候打算面对事物本质作目的性思考的问题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33:00哈欠,不造点小谣,就没办法推文了吗?
765和689让大贪官马英九免坐牢还当总统 司法正义荡然无存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4:00马英九作贼心虚,所以不敢告壹周刊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36:00那个北大法律的,没有去告媒体能当证据吗?哈哈哈哈
765和689使中华民国变成马英九宋楚瑜国亲新党贪污天堂了
不告就代表做贼心虚? 你不要逼我打电话去北大系办问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7:00吴淑珍确实真的免坐牢了,符合壹周刊的报导结果
MrTexas要出钱请全天候看护让无法自理生活阿珍非法入监?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38:00正义的媒体使得马英九原形毕露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6-08 09:39:00那个监所会拒收视老早大家都猜得到的结果
三班制看护少说月付12万? 这对MrTexas应该九牛一毛吧!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6-08 09:41:00“钱第一家庭”家财万贯,应该有能力自付看护费用
居家看护当然自己出 可是若要非法逼她去的话当然逼的出吧
作者:
ronalud (想飞就自在的飞)
2013-06-08 09:49:00免紧蟑
作者:
Fengyeh (会社)
2013-06-08 09:57:00avemaria,你是到底处理完跟MrTexas道歉的事了没啊....
作者:
Fengyeh (会社)
2013-06-08 09:59:00还是你就铁了心不管了,最近你的法律顾问自顾不暇了吗?
大家怎么都这么有恒心,跟一台坏掉的录音机一直讲道理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6-08 12:25:00谁因为贪污特别费被关 讲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