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把一个无罪的人判有罪,说是要他体会狱政?
马英九的特别费案 有判有罪的机会
因为法官采用了
(i) 大水库理论
(ii) 马英九无犯意
(iii) 宋代公使钱
等以前极为罕见的法律见解来审判
: : 问题是他坐完牢以后就只会是个nobody,体会狱政又如何?
他被判刑后是不是会成为nobody 我不知道
(其实 他成为nobody 对国家并不是一件坏事)
但是 我可以确定 他被判刑后 其他首长都极有可能判有罪
因此 我们立法院及人民会开始认真讨论贪污罪
将贪污罪的刑度降低 情节轻微者 甚至可以易科罚金
但须处以三到十倍的罚款 以打击大贪
我国在立法推动上 一向是somebody出事后
才会认真考虑一条法律的合理性
最近的例子就是台大医师被酒驾撞死案
贪污罪的不合理 在于nobody挪用公款5000元 被判五年等案例
马英九以天下为己任 当有不同于一般政治人物的视野吧
问题是 他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