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贞昌说是他们的错,但处理问题是行政院。
行政院说不该覆议因不合覆议的用法,但又说主计处认定可以扩大解释。
叶宜津是来乱的吗? 她明知复议不可能却又提复议。
最后只有立院自己修法,却又说要把教授放进来、民代丢出去。
全部都是很奇怪的作法。
既然是民进党的错,要补救却把问题丢给行政院,这是啥负责任的作法?
而行政院既然不能违宪违法,怎么可以插手司法解释?
叶宜津更妙了,明明复议已经没有机会了,还在那边拉猪屎。
立法院修法更扯,不管教授民代,贪污就该一视同仁,放进来丢出去是怎样?
谁看得懂这个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