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代 #1eGD4_ls 判决

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5-06-06 07:36:58
一、申请人ID:
luciffar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1eGD4_ls (HateP_Picket)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2.板务建议文之标题与内文得针对主题简明扼要说明,若与板务无关或有滥用
现象者(包括但不限于以建议文名义偷渡回复非当事者之检举文予检举者/被
检举者之相关意见等),则违规者水桶35天并删除,判定与板务无关或有滥用
现象由板主群多数决认定之。
推 Berotec: 上课的部分6-2了 唉 自作聪明 06/06 00:55
→ Berotec: 这不是教人合法节税 这是教人怎么打人验伤验不到 06/06 00:56
你这个水桶的理由就太牵强惹
上课的部分为 推文
是属于闲聊的部分 非6-2规定之标题与内文
政检的推文内容五花八门 可以骂支那贱畜没事
我帮忙上课的内容也与第三章相关
举的也都是我自己的案例
怎么不行了?
板规6-2 并无规定板主可以用推文来滥用6-2水桶人
我发文原意是想抛砖引玉 让板主来回答的
后来看推文 好像有人刻意带风向 说啥鼓励犯罪之类的
才在推文 免费帮大家上课
并无违反6-2之规定
自作聪明的是板主自己喔
望周知
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5-06-06 08:55:00
改判原因非因推文内容违反板规而判断违反6-2乃因原判违规人l氏可能有犯行无犯意 因此初判无违规见原判:“我觉得po文者不够聪明应该不至于踩到6-2”后因违规人l氏强调该文之意涵为教学首先教学内容为本板所不鼓励之言语攻击如何不违规其次 建议文不应该是教学文最后呢“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以上为原判意见至于这篇申诉原因跟主张是什么 老实说 看不懂 无从改判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6-06 13:46:00
维持原意见3-1明确规范
作者: gerund (动名词)   2025-06-06 22:55:00
维持原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