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5-06-04 10:17:481-6修正前
6.所有板务应依政黑板及政检板之规定执行及处分,判决结果应公开于板面上,并以政
检板文章为准,若不符判决内容依规定申诉或依小组流程办理。
1-6修正后
6.所有板务应依政黑板及政检板之规定执行及处分,判决结果应公开于板面上,并以政
检板文章为准,若不服判决内容依规定申诉或依小组流程办理。
4-4修正前
4.若申诉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接受审理已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后,发文者不得删除
、修改文章或未经同意恶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文,违者处以水桶60天之处分。
4-4修正后
4.若申诉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推文接受审理、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后,发文者不得删除
、修改文章或未经同意恶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文,违者处以水桶60天之处分。
使4-4用词与3-8规范一致
注:3-8
8.若检举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推文接受审理、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后,发文者不得删除、
修改文章或未经同意恶意窜改或删除他人推文,违者处以水桶60天之处分。
以上为本次修改板规内容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