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新版主在犯规天数计算或认知上看法不同?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03 20:22:12
如题
刚刚有篇公告是一次违反相同条目两次
按版规1-5计算
5.违规/连续违规者(两次以上违规)板主得以视情节给予处分。
未有警告纪录者,应扣除警告一次;水桶天数=判决水桶*(违规数-1)。
是应该7*(2-1)=7天
不知道为何只判警告
另外你们第一篇公告
bushcorpese水桶14天
但此人上次已经有相同违规水桶112了
应该本次是14+112=126
因为我没有两件案子的申诉权,你们就算不改也跟我无关,但希望搞清楚这中间是不是有
什么认知落差,以免未来问题一堆
作者: s3z15a3z15a (顺啦)   2022-03-03 20:38:00
1.我是把第一次违规当做警告,警告又桶..干脆直接桶就好了,这样警告的意义就没了..蛮建议直接把警告部分拿掉..2.上次刚上任没计算到,直接用上面的天数桶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03 20:42:00
你这问题在上上版的版规是如此没错,后来kero2377改成现在这样在上上版的话没问题,现在有规定就要照规定走吧检举人对案件结果不申诉。换我的话下次就会以前是第二章所有违规在没警告前,不可以直接水桶。后来改成可以警告加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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