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有关【政检版规三-7】规定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1-10-28 16:47:15
※ 引述《AskWhat (问三小朋友)》之铭言:
: 每篇检举文限定检举【一位使用者】在【单一文章内的各项违规行
: 为】或【多篇文章之相同违规】,违者检举案不受理。
: 谁学的中文有其他解释的?
: 中非共和国的中文吗?
【多篇文章之相同违规】
还有谁会认为是
【多篇文章之相同不同的复数不一样的多种的好多条的违规】的意思?
还有谁的中文这样理解?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16:48:00
对不起,我让小组跟我一样变成幼稚园生了,这边有个高材生的见解是绝对的你要不要拿去外面做问卷调查?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1-10-28 16:49:00
小组长也是这样认为吗?那不重要,重要的是版主的认为。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16:50:00
版主在小组的认为也跟你不一样,所以版主也幼稚园?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21-10-28 16:50:00
现在是政黑版主不坚持这是对版规的认定、解释。版主哪认为不一样?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21-10-28 17:01:00
你跟常年落选的讨论“共识”?好歹也找一些有民意基础的
作者: TWTP2018 (台湾队加油!)   2021-10-28 17:20:00
多篇文章之相同违规 增修-> 多篇文章之单一相同违规 ok?多篇文章之相同违规 或增修-> 多篇文章之同一条违规 ok?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17:29:00
很抱歉,我每天这时间几乎都在开高速公路,晚点回你一篇你的见解问题好不至于那个从不对文章内容回应的,我在这篇对你没兴趣了^^
作者: TWTP2018 (台湾队加油!)   2021-10-28 17:31:00
以前都1篇1篇分开发.后有前板主叫我1起发.板主认可即可!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0-28 18:37:00
就相同违规有明确定义是版规样态还是违规事实?没有另外单一文章可以检举复数项目,水桶分开计算加总。那相同违规有特权?分开检举版主通常处理完就删除违规标的文,第二项违规开始后基本上不会有违规标的,这情况下水桶累计如何算?因为标的文已消失所以不用受理?多篇违规的比较屌不用合计水桶是不是?如果这条版股有清楚定义,就不会用不确定的话回我吧?至于你的认知也是你的认知,不是一定。N版上诉前也推文表示以小组认定为主。辛苦这位高材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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