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政检版规5-1
第五章 容赦文管理办法
1.容赦为警告/前科纪录者,最后违规3个月后无新犯规纪录,
得申请删除前科/警告1次
本人于数月之前因下列案件
4/29 kero2377 □ [公告] #1UeNyK2_ askingts 政检版规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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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UgF3tcV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1UeNyK2_ asking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588130039.A.99F.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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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被政黑版主于政检版 警告一次
现已期满3个月 按政检版规5-1容赦办法 申请【本人于政检版前科"归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