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抑:指出过失,并施予不好的评价。
就版规而言,就是你能指出版友的过失,但不能给予不好的评价。
至于什么是‘不好的评价’,不是非黑即白,而是见仁见智的程度
问题。
版主可以对版友之间的人身攻击严格控管,只要标准一致,那严格
就不是问题。
从‘无知’、‘脑袋没在用’,感觉标准趋于严格,这没问题,但
另一个判例‘叛国贼’,却因为萌典找不到,不算贬抑,这标准虽
然清楚,却让人觉得版主没有自身的判断力,举例来说,傻B、SB、
台巴子、打脸,我想这在萌典找不到,但找不到等于没有贬抑?这
就问题很大。
裁判书系统、萌典,可以当作版主判断是否有贬抑、人身攻击的参
考,但若当作唯一的标准,则有其侷限性,失之偏颇。
只以裁判书系统、萌典为标准,是担心版主不公正、偏颇的判决,
但既然版主有了三位,对于这种程度性的判决,判决时,不一定要
一致,可以有各自的看法。
以我来说,只是说无知,不会当作贬抑,术业有专攻,不是自己的
专业,无知是正常的,不算贬抑,但若另外再加恶意的形容词,例
如像猪一样无知、无知的白痴等....,那才算是贬抑,但这只是我
个人的标准,每个人的标准不同,三位版主的标准,当然也可以不
尽相同,最后以多数决来决定就好,但建议有了判决后,三位版主
的标准就要趋于一致,让这判例有约束性。
本篇想到什么说什么,没啥系统,但重点只是想表达以“裁判书系
统、萌典”来做判断的唯一标准,判决或许能达到公平,但未必能
达到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