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 #1OzBnYfk申请重审

楼主: twflash (.....)   2017-04-17 23:52:38
一、申请人ID:twflash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1OzBnYfk
三、要求重审理由
推 slcgboy: twflash 我也提醒你受理后禁止编辑了 上面你还是编辑了 04/17 23:15
推 slcgboy: 相关案件结束后依照五-6水桶3个月 如有因案受罚加计处理 04/17 23:16
版主确实提醒受理后禁止编辑
但是因为godispower在下面绕着我的 暗示 字眼作为回复主要依据
我一时不察
在暗示字眼后面加上一段说明文字 用意在确定我的字义 方便版主判决
用括号刮起来而已 没有更动原文:
就此部分我认为强烈暗示(这边我修正成明白指出 只是没有具体文字
况且公然侮辱包括强烈暗示 判例所在多有 )
因为是括号说明字义 没有删除或修改
五-6:若检举案相关文章经板主接受审理已标记或判决完成之后,发文者不得删除
 或修改违者水桶三个月
是否可以请求宽认为仅加括号说明 未删除或修改原文 不违反五-6字义或旨意呢
大致说明我的理由如上
谢谢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4-18 00:05:00
受理我的意见如我前面被引用的推文一样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7-04-18 00:13:00
s版主的意见往往先看你id倾向而有不同的标准之前也有版主受理后编辑者,s也没说话啊
楼主: twflash (.....)   2017-04-18 00:24:00
请问 一下版主 这个是指我政检版水桶 还是政黑板水桶?? 因为我不是修改政黑板原文 是政检版加说明是否可以请求跟5-6意旨不符呢?? 就政黑板文章没有修改政检加说明 应该没有妨碍判决 可否请求宽认呢??不好意思 麻烦你了 因为我搞不大清楚 抱歉非故意麻烦你 请见谅向s版主说明 你说不能编辑 但板规是说不能删除与修改我没有删除与修改 只是加说明 没有恶意也没有妨碍判决 鉴于我可以算符合板规文字意义又没有恶意 可否请你考虑这点呢 谢谢我在下面跟你说明我的理由 不能编辑是你善意提醒但是法条文字是不能删除或修改 可否请你加以考量 谢谢你在这边的意见还是禁止编辑 但是板规是禁止删除与修改 所以可否请你重新考量以法条本身这点??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8 08:34:00
这和我什么关系?你自已摸著良心问,这也好拖我下水?
楼主: twflash (.....)   2017-04-18 08:36:00
楼上 不是跟你说话 请你看清楚内容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8 08:38:00
出现我的id, 自然是把我也变成当事人唉算了..真没见过这么........只是忽然想起ASK说的 '白马' 非马我现在真的很能体会.
楼主: twflash (.....)   2017-04-18 09:57:00
这篇文章从头到尾都在跟 版主 解释 我的文章用语从头到尾跟你真的没有一点关系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这篇文章在说你呢 是不是也侮辱到你??还是说我逻辑又有问题了??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8 10:04:00
出现我的ID. 这篇文章自然我也是当事人.你不断强调我的语气有强烈暗示.再看看你的辩论 真的只能说是 白马非马.
楼主: twflash (.....)   2017-04-18 10:08:00
你觉得我逻辑有问题?? 你要回复就去上一篇检举文我这一篇是向版主解释我的用字与意思 跟你真的无关你又能体会白马非马了?? 真的很受不了你的指控难怪你会觉得经济学程度不好是侮辱到你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8 10:21:00
(摊.)真的.. 白马.. 非马.
作者: hong888 (赖神劝童)   2017-04-19 01:51:00
5-6的旨意,一旦文章经过编辑,我也难以得知是删除.修改或仅增加说明,且板主已善意告知,应该留意触法,本案维持原判,违反政检板规水桶范围仅限于政检板本案已结案,因当事人尚有未决案件,待判定后再一并执行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4-20 13:55:00
相关案件结束了 执行本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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