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提议禁止发提告文

楼主: DICB (曾经拥有)   2017-03-07 21:49:06
※ 引述《milk7763 (甘抠郎)》之铭言:
: 是吓到懂法律的?不懂的??还是吓到讼棍?
:
: : 如果不是自己走擦边球
: : 何必害怕别人吉呢
: : 另外
: : 吉人可以让大家增加法律常识
: 什么叫法律常识??
: 要学习的内容比法条文字还多
: 重点是你说的常识
: 是否是正确知识??
: 还是连吉人文都要在政黑让大家讨论??
: : 那种用字遣词
: : 版主可以过关放水
: : 法律却不容允许
: : 反而可以减少乡民出社会误触法网的机会
: 误触法网??照你的逻辑来看
: 乱说话被吉不是刚好而已??
: 待人处事也不是在网络上学习
: 说这么好听怕人误触法网咧
:
: : 扬言要吉
: : 是给相对人道歉的机会
: : 真的不给你机会
: : 连讲都不会讲,就直接吉下去
: : 跟芬灵体一样
: : 你被吉了还不知道
: 这我真的不太懂
: 有纠纷想告就告啊
: 受不受理成不成案是另一回事
: 但这种行为根本是在威胁
: 把再不道歉我要吉你囉当武器
: 受害的是谁??
: 不懂法律的人??不想惹麻烦的人??
: 看到整个版面都在吉来吉去
: 推文的煽风点火
: 谁想来惹麻烦??
:
: :  
: : 另外
: : 本猫重申
: : 诉讼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
: : 如果这种权益都要抹煞
: : 说真的有违宪之虞
: : 本版版规开宗明义说
: : 遵守中华民国法律规定
: : 难道基本人权都要因此抹煞吗?
: : 有违民主价值
: :  
: 再说一次
: 吉人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家的事
: 没人限制你吉人,也没人有权管制你吉人
: 建议是禁发吉人文
: 还是你觉得应该多个吉人分类??
:
: : 最后重申
: : 吉人的自己也要冒风险付出代价
: : 就像笨蛋斗士
: : 吉我时呈上的证据
: : 反而被用作他疑似公然侮辱他人的证据
: : 吉就一定赢?
: : 被吉就要恐慌?
: : 只能说有的使用者还不够成熟
: : 胆量不够
: : 却又在网络上喜欢乱攻击他人
: : 加上版主纵容
: : 怪谁?
: 这我没意见
: : 推 acln0816: 政黑板又不是法律板 告人与被告甘板友什么事? 自己去旁 03/07 0
8:
: : → acln0816: 边隔壁板研究啦 03/07 0
8:
: : 奇怪耶
: : 我只是回文而已
: : 你干嘛不叫原发文者去法律版研究?
: : 回文请有建设性一点
: : 不然就别回
: : → acln0816: 我回文甘你什么事? 建设不建设性又不是你说了算... 03/07 0
8:
: : → acln0816: 我也不觉得你的内容多有建设性 你干嘛回文? 03/07 0
8:
: : 你如果是要吵架的
: : 就出去右转黑特版
: : 请勿情绪性的发言
: 这里你都知道
: 讨论法律去法律版
: 吵架去黑特版
: 那你要公告吉人怎么会在政黑版??
:
: : → acln0816: 是你先说我推文没建设性的 是谁要吵架啊... 03/07 0
8:
: : → acln0816: 我是在跟想要告人跟被告的讲 政黑板不是法律板 要不要 03/07 0
8:
: : 政黑板不是法律版 但是限制扬言提告
: : 跟法律版是另外一回事阿
: : 现在是讨论版规的修订
: : 你扯法律版干嘛??
: : → acln0816: 提告或提告后怎么办自己去隔壁板研究 政黑板不负这个责 03/07 0
8:
: : → acln0816: 也没必要留这些无聊告不告的文章 根本没政黑点... 03/07 0
8:
: : → acln0816: 最好政黑板规能限制你提告啦 只是不让这些文章留在板面 03/07 0
8:
: : → acln0816: 上而已好吗... 03/07 0
8:
: : → acln0816: 要告就自己去地检署或警察局告 政黑板规管得到吗? 03/07 0
8:
: : 这边是讨论版规要不要对扬言提告管制
: : 版上没政黑点的事情可多了
: : 觉得没政黑点就来检举阿 不用针对提告用词特定立版规管制
: :  
: : 当然要告是自己去告 难道还要版主帮忙吗?
: 直接限制不就不用检举了??
: 建议是限缩在
: 版友对版友的提告文或扬言提告文
:
: : 推 andy02: 假如在一篇文章里双方有互骂要互吉 那也是在那篇文章讲 03/07 0
8:
: : → andy02: 版主也不可能看到谁吉谁就删掉 只是不需要特地开一篇 03/07 0
8:
: : → andy02: 怕对方不知道 也可以私信 政黑也不能管谁吉谁 应该没有 03/07 0
8:
: : → andy02: 权益抹煞的问题 03/07 0
8:
: : 通常这都是在推文里面拉 很少有人特定开一篇的
: : ※ 编辑: HellKitty (118.160.26.113), 03/07/2017 09:06:14
: : 推 andy02: 恩 我想这边所指的是 特地开一篇的问题 像D跟T的事件 03/07 0
9:
: : 推 phoenixzero: 彼此吉来吉去不累吗?看的人都累了 03/07 0
9:
: : → andy02: 不只双方连版友也加入 显然已经是混乱状态了 ~ 03/07 0
9:
: : → milk7763: 如果引战要管制,特地使用者对特地使用者扬言提告算不 03/07 1
0:
: : → milk7763: 算引战??看版上文章的确战点满满 03/07 1
0:
: : 引战的定义很模糊
: : 正常的版主很不愿意用这个去罚版友
: : 推 phoenixzero: 引战的确很模糊 但是有些人对吉人却很喜欢做... 03/07 1
2:
: : → phoenixzero: 我也是觉得吉来吉去 不累吗 03/07 1
2:
: : 累不累是双方的事情 玻璃心抗压性弱的自己会因此调整发文尺度
: : 没必要用版规刻意去管制
: : 脱了裤子放屁
: : ※ 编辑: HellKitty (36.231.11.85), 03/07/2017 12:25:34
: 最后你说的我前面就讲了
: 每个人容忍度不同
: 有人因为一两句就扬言提告
: 有人就吵完就算了
: 这部分你要学习到什么法律常识??
: 建议禁止也是因为
: 扬言吉人文或吉人文通常会附上法条
: 就会有人问怎么告的成
: 这部分怎么不去法律版询问??
: 何况一堆解释是错误或不完全的
:
: 诉讼本来双方都是找对自己有利的说辞
: 但是最后判决会采信谁的
: 谁说的准??
: 每个都说我用的条文正确
: 每个都说符合构成要件
: 这根本是在误导啊
: 如果对于建议禁止有意见
: 起码要最基本的管制
: 至少发吉人文或扬言吉人文
: 要禁止双方以外的人回复
: 后续有判决结果或诉讼终止
: 则开放讨论
: 不过这内容又跟政黑无关了
: 我觉得很奇怪
: 谁要告谁,自己私信就好了
: 要搞得人尽皆知
: 是要证明赢了谁
: 还是要证明很会吉人??
: 还是要证明有人乱吉人??
:
: 最后还是要说
: 各版都有各版的存在目的及意义
: 讨论版规来政检
: 讨论历史去历史版
: 讨论政治去政黑
: 瞎聊去八卦
: 你要进入各看板参与讨论
: 当然受到各版版规规范
: 而不是瞎讲一堆法律自己解释
: 搞得各版都要像个版一样
: 如果根本也无法阻止散播错误法律资讯
: 干脆回归政黑宗旨
: 要吉人的自己去法院谈
: 至于学习法律常识?????????????
: 麻烦你告诉我一下什么叫做法律常识??
: 如果你在生活上怎样会被吉
: 网络上亦同
: 我真的看不懂是要教法律常识
: 还是各自在说自己超懂法律超会解释
: 法律版有更多法律解释
: 实在不劳费心在政黑版教导如何吉人
:
: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07 22:29:00
“法律的国文老师而已”?? 已笑
作者: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07 22:30:00
法律跟国文差别,你不是去翻字典而是会翻其他法条或课本或判例释宪我的意思也不是法律可怕,只是来政黑参与讨论的人,到底是要看人扬言提告来逼道歉认错,还是来讨论政治的??还有学者的解释通常才是学法律的人最先接触的
作者: sam7207 (三亩)   2017-03-07 23:30:00
不愧是 全知的大神 什么都懂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