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提议禁止发提告文

楼主: milk7763 (甘抠郎)   2017-03-06 21:50:43
※《DICB (曾经拥有烧云林县垃圾。S)》的观察啦:
:  
: ※ 引述《milk7763 (甘抠郎)》之铭言:
: : 以前就很流行发提告文吗?
: : 况且最近的提告文
: : 对于法律条文的见解
: : 几乎都是个人自行解释
: : 这有可能会误导版众对法律之解释
: : 禁止战版友的话
: : 发告版友文没道理没规范吧
: : 这不也是在战版友??
: : 何况提告文的政黑点在哪??
: : 要吉来吉去
: : 应该去法律专版吵吧
:  
:  
: 以上这个本人非常不赞同!
以下做回应
:  
: 第一:政黑原本就属于很容易起争执的版,如果有这些吉文,或许可以警惕一些当作网络
: 上乱发言就没法律规范的版友!
:  
政治黑特版
不免俗会因为政治立场或个人信仰(?)
而因某些言论造成负面情绪冲撞
不是吉人不行,这是你的权利
如我前述所说
版规禁止引战版友
却容许特定版友吉来吉去的文章内容??
如果是要给人一个教训,尽量吉没关系
再说一次,这是你的权利
: 第二:政治人物也有很多吉来吉去不是吗?
:  
: 为什么要管制这个?
:  
版众吉来吉去的政黑点在哪??
是为各自立场然后为了自己立场而互吉?
看起来只是互抓小辫子而已吧
: 第三:这样政黑可以顺便教导一些不懂法律的版友!
:  
:  
这我不好说
即便要教育法律资讯
引述的内容起码是教科书,期刊论文
或是判决书吧
判读法条是要针对文字内容去寻找定义
理论实务又有一段落差
随意举例
第 346 条(恐吓取财罪)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吓
使人将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处六月
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一千元以
下罚金。
以前项方法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
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项之未遂犯罚
之。
麻烦上色部分要连着看
接着寻找解释
有课本找课本,不然就找判例或高院判决
了解后做涵摄
判断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现在我请教一下
版上吵吵闹闹的文章教了版友什么法律?
不就只是告诉大家
我会吉人别惹我??
: 所以管制这个那么不如直接把政黑收掉好了!
: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以为来政黑是讨论政治黑特政治
如果变成不同立场就互吵互抓互吉
那的确可以收掉了
要吉是你的权利,反击也是你的权利
但这跟政黑到底什么关系??
: 在这里善心提心政黑版友们,不要当作在虚拟的网络上并非没有法律责任的,其实政黑本
: 人发现不少人懂法律:如:A大,还有P大...等等(A和P自己去猜是谁吧!)
:  
: 这两位懂法律很多,本人还不敢跟他们对杠,怕一不小心就中吉Q_Q!!
:  
简单一句,就事论事就不用怕被吉了
要踩法律很简单,要不踩到也不困难
不然就多查些资料学习保护自己吧
不然那些充满挑衅的引战吉人文
我还觉得是钓鱼咧
作者: DICB (曾经拥有)   2017-03-06 22:00:00
那个我比较认为吉这个部份,确实可以让一些当作网络上的行为不用负法律责任,或许一些吉人例子可以让一些版友知道地雷!而且本人很多乡民不会去看判决书也不会自己去查判决书来看,本人还是倾向于支持一些吉文!本人觉得你底下推文说的也是,看看我跟BB的事,就很明了了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7-03-06 22:28:00
其实心虚才会怕人扬言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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