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ndy02 (卡夫卡)
2016-12-14 15:02:11我是认为有案子后板主不必说当天就要处理
过个2~3天我是觉得都还好 毕竟都是做公益的
然后如果是最后宣判的板主哪就请桶人加公告一次执行(也就是板主可以用电脑的时候)
不然你宣判一次 桶人一次 公告一次
时间都不确定确实会让人质疑是不是不同人有不同的处理状况?
依照ptt的各版的情况来看应该都是确定了就是执行+水桶吧?
我是认为在不是刻意要拖的情况下把事情"确实处理好"比"看起来好像处理很快"还重要~
版主辛苦了 以上是小小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