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重审] 请重审JamesSoong水桶案

楼主: kim (@@@@@@@)   2016-11-24 23:19:46
※ 引述《JamesSoong (Amari Cooper!!)》之铭言:
: 一、申请人ID:
: JamesSoong
: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2003 S 411/23 elzohar □ [检举] #1ODOM7Fk JamesSoong 违反3-3 3-7
: 三、要求重审理由
: 感谢诸多网友仗义执言 以及热情提供建议的网友们
: 小弟误PO当日第六篇 经小弟发现后配合板规主动删除 态度良好 应予嘉奖
: 删文时间早在网友检举之前 并非刻意掩饰超过PO文限制
: 板大有刻意延伸板规并且择重者判决的嫌疑
: 而且小弟删文并且被检举之前 根本不知道有3-7这条
: 否则不可能自己去触犯长达半年水桶的板规
: 这也凸显之前小弟一再呼吁的 一天五篇文章不足板友使用的问题
: 好的板主应该顺应潮流 以服务板友为优先
: 否则就像集游法一样 用法条限制公民自由 跟戒严时期没两样
: 而且3-7规定:违反板规,却删除文章,规避责任者,查证属实,水桶六个月
: 请问板大查证过了吗? 小弟是为了规避责任才删文的吗?
: 还是为配合板规才主动删文?
由于我要说明的内容较多,
采用回文方式比较好阅读。
一、
本人同意slcgboy板主的判决,水桶187天。
二、
你不知道3-7这条板规,不代表你触犯了可以免责。
三、
你曾经在2016/8/22,在政黑板发这篇文章 #1Nf8s3B4
建议将新闻贴文数开放至十篇
之后在2016/9/22,Neptunium板主公布新板规,
将新闻贴文数从三篇,开放至五篇,
之后你就会有单日贴4~5篇新闻的状况,
表示你是有阅读板规的,
板规请不要只挑自己喜欢的读。
四、
数名板友为JamesSoong请命,
认为未检举前就自删,不算刻意规避责任。
但是
(一)板规就是说很清楚:删除文章,规避责任,水桶六个月
(二)未检举前自删,为什么一定可以解释成【没有犯意】?
我今天超贴了新闻,就已经成功让新闻曝光了
(三)至于diefishfish在本板 #1ODeviST
推文表示,之前有人推文承认超贴,自删,就只判七天,
但是我在政黑板的资源回收桶,
把JamesSoong超贴的那一篇文章找出来,
并没看到推文承认自删的记录。
当然,因为资源回收桶只有板主可以看,
所以你们可以选择不相信我,
而去板主规范的相关看板检举,
我也是接受的。
再举一个例子,
如果今天有人开车子,
在红灯的时候不小心误触停止线,
然后被感应照相机拍到了,
他自己再补后退,
可以免责吗?
********
综上所述,我个人是不同意改判的。
由于slcgboy也在推文表态不同意改判,
因此予以维持原判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21:00
上次被小弟痛电一顿 挟怨报复 不意外 XD
楼主: kim (@@@@@@@)   2016-11-24 23:22:00
你是哪里有电我?自我感觉良好!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22:00
颜色对了 有党证真好政治迫害 法院是资进党开的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3:24:00
按照diefishfish的标准 16号你就已经超贴了喔 只是没检举正好提一下 这两天我刚好问过版主板 意见多半是"回文不算分类额度 但是算总额度" 16号的我不会认为违规diefishfish在7/3该案处理的是回文6篇 我还觉得比较奇妙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28:00
你看看 马上自打嘴巴 显示你只是急于入人于罪连一个板主基本的格调都没有slcgboy:我又判有罪了 我又判无罪了 打我啊笨蛋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4 23:39:00
所以就是未超过十篇?这案例把文章修改其它分类,那你们桶的到?这案例在检举前改成其它分类不就无事,删文只是被你们抓到把柄。 只要比检举人修文快不就能规避。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45:00
kim上次被小弟电怕了 趁机赶快浸小弟水桶 这样就可以在政黑板安心鬼扯了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23:53:00
乱七八糟,先下水桶,再来追认????这什么跟什么??
楼主: kim (@@@@@@@)   2016-11-24 23:54:00
犯行都很明确了!当然,如果要我们先把JS解水桶,然后再对那一篇检举,重启审核流程,也可以!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23:55:00
版主可以这样硬干吗?判决不合版规,事后追认也不合版规两个版主自己犯规了,还拿什么来重审?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7:00
从两点至今 乱丢版友进水桶 版主 就是违规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23:57:00
超贴确实要水桶,但那180天太夸张,根本莫须有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8:00
水桶为不可回复性 该版友因为版主迳行违规水桶 于该段时间内 因为被乱丢进水桶 不能发文推文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23:59:00
就我说,一副迫不及待的要下水桶的样子,像话吗?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9:00
且kim经调阅资料 于本日(11/24)傍晚16:25:03有上线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02:00
根本把版规作无谓的扩大解释,微罪重罚,政黑耶大哥在被检举前自删也得180天?那被检举后删除要几天?超贴是事实,桶七天是应该,但那180天根本硬加上去
楼主: kim (@@@@@@@)   2016-11-25 00:26:00
我上面都把goetze diefishfish的疑问都解释了你们要是觉得板主判决不公 可以寻求其他公权力!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5 00:31:00
判决不公 是违反检举版3-5 3-6 迳行水桶 自始自终无效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00:32:00
我来找麻烦。每日张贴文章限额十篇,自删也算额度之内在检举之前自删为什么不能算在额度?请问自删额度为什么不能算在十篇额度,要算在超贴新闻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1-25 00:53:00
死鱼又打迷糊仗了哈哈至于宋粉乖乖被关吧还是没帐号啦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6-11-25 02:40:00
同意kim意见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1-25 06:42:00
不可以先解水桶吧 之前不是有版主就被警告上面那篇检举 根本乱来 超贴就超贴犯行明确以前有判决也是直接水桶不用在等其他版主表达意见原来那篇是退文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7:52:00
又来了,版主违法判决,其他版主又违法追认,三版主在搞啥莫名其妙!180天的重罚是这样用的吗?是在阻塞言路吗?又,版规也明定,超贴为告诉乃论,在检举前自删何来规避责任之说?我讲重话啦,你们这几位,尤其s,只想借机桶J罢了一个小小的超贴七天罪,被违法判决搞到追加180天,你们口中的版皇我看都搞不出来,你们却搞出来了。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11-25 08:26:00
小人之过也必文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8:28:00
最近检举数已经很少了,你们的判决尚如此强横粗糙,已难让人同情。更有甚者,检举人根本无法确认第六篇是否为新闻就直接指为新闻,S版主竟然自己挖出来,这什么跟什么?s版主要恶意桶人的意图过于明显,讲难听点,他已不适任又,k版主有时间写这篇,上一篇的检举文责怎不受理?从地狱猫被水桶到J,我发觉你们对"眼中钉"都特别将版规扩大解释,你们扪心自问,真的严守版主的判决中立吗?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11-25 09:06:00
版规就如此规定啊,照版规行事,不觉得有不妥,本来就告诉乃论,问题是就被检举了啊,板主当然要厘清真相,认为版规不妥,就发文建议修改版规,不服判决就上诉啊,不过只有当事人可以上诉喔^_^认为板主不适任就去发动罢免啊,不是嘴巴说说,就代表不适任,要让版众决定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9:27:00
你搞不懂状况吗?检举者无法举证,怎能受理??很明显的检举举只能提出J有贴第六篇文的证据,无法证明为贴新闻,不是吗?k版主竟然还在问哪里在陷人于罪?可笑1.检举人无法确切举出证据版主却受理此案2.版主莫名其妙自行提供证据3.版主违反版规单独判决4.版主违法版规已桶人后再附议追认。不要再说没故意陷人于罪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9:59:00
有明确啊,j就自删咩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11-25 12:03:00
我请版主确认是否自删超贴新闻也不行?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13:05:00
楼上,检举文还在,不要强辩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1-25 13:37:00
喝 g大 恭请你去选版主拉
作者: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13:54:00
4点争议写在那,一点都回不出?你要不要考虑自己在政黑的生存可能?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1-25 14:27:00
好恐怖 不回你就不能在政黑生存恐吓吗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5 16:27:00
拜托 这种板主水准 就是故意曲解法条 才不会看到资进党和板大常常被小弟电啊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12-01 20:09:00
支持版主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2-04 00:05:00
版主什么时候公正过了,遇到支持民进党和时代的id自动减刑,然后非得要人上去组务打扰小组长,自己不能自爱点?#1Ni2e5uK (L_SecretGard)比如这篇,最后让Z赔了i三万五,还得分期付款,还被组务要求改刑期我看小组长把三个版主废了自己下来管好了,这三个版主乱判还老是推到上头,留着有何用?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12-04 09:27:00
觉得版主乱判赶快上诉啦 不要说些有的没的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2-04 09:37:00
版主少乱判少延宕减少小组长负担阿 不然要版主何用?尤其是那个N字头的 最常装死不理的就是他 累到2个版主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6-12-14 13:10:00
与K版主意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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