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超贴在检举前自删叫规避责任?????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14:53:25
这我有点意见了
前几篇处罚超贴文章上没问题
该水桶
但另加了条啥规避责任这就不对了
J某是被检举前自己发现自行删除
不是被检举后才删除
这种行为怎说是规避责任??
这条版规不该如此运用吧?
如果被检举后再去删除文章
那版主用规避责任来办自然合理
但J某这状况判定规避责任实无道理
作者: KyleSeager (Ready for KyleSeager)   2016-11-24 14:57:00
说的对!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11-24 16:36:00
请版主修改版规啊,之前就是这样判的,没法度啊,请配合版规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17:06:00
不合理的判例不需要引用。我觉得这条版规并非不合理,但应界定为被检举后重达180天的刑期在使用上应为针对恶性规避者,如J某在被检举前就自删,180天的刑期根本不合比例原则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11-24 17:25:00
版规用字太差,应该用湮灭证据。但这边的问题是3-7不是只规范超贴文章,用在超贴上会变成放著不管判7天,发现超过按删除却变成6个月的状况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17:59:00
这条有很久了,你们现在才发现?
作者: rayven (掷筊才是真正云端运算)   2016-11-24 18:27:00
真有同事爱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18:38:00
久不久是问题吗?不该把自行发现自删用这条判刑才是重点更可怕的是,竟然由单一版主自行结案??????187天的水桶耶大哥,有那么迫不及待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18:51:00
的确程序上不符,建议提出重审,然后让两位以上板主重判重判后我想你应该就没话说了?自删条款八卦也有,当初是谁抄的我忘了不过自删要不要罚,影响很大吗? 你知道删了会更重,别删不就好?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4 18:57:00
这条应针对那种被检举后删除文章者,又,自行删除超贴文章,要被水桶180天????怎样想都不符比例原则版主在这方面的判定应有分别,不能一视同仁正如前面T大所言,放著不管七天,自行发现自删187天,完全不合理。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6-11-24 19:38:00
我觉得蛮奇怪的 要吗j大要求重审还不合理的板规不能用嘞 自己选上任自己修改阿 呵呵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2:40:00
本版2016.07.03的检举文,就是同样情形,也是超贴一篇,曾大记者也在该篇推文承认自删,只有桶七天。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2:57:00
那是该检举没提3-7 如果当时你罚下去问题更大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00:00
原来是死鱼判得阿... 所以板规有写道歉就可以减刑?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3:02:00
#1NUI1PLH (HateP_Picket) 然后 回文算使用额度?JamesSoong在16号那个看一下 也是5篇+1回新闻 超额度呢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24:00
#1NUI1PLH (HateP_Picket) 曾大记者 自行推文 承认自删曾大记者并非在HatePolitics版其超贴文章下方承认自删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26:00
那是回文 根本不算是贴新闻 资进党党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28:00
16号超过一个礼拜 本来就超过追诉时效既已知16号违规 然超出一周时效 于时效内亦毫无作为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30:00
slcgboy:我又判有罪了 我又判无罪了 打我啊笨蛋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3:30:00
那就是JamesSoong很"幸运"没人发现违规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31:00
JamesSoong于检举版承认自删 与曾大记者推文承认自删完全相同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3:31:00
JamesSoong你旁边的diefishfish把一个"回文六篇"的水桶了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33:00
版主本应管理版面 发觉违规 然长达一周三位版主浑然不觉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33:00
当板主开始无法自圆其说 通常都会扯到其他案例你懂的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34:00
纵然水桶属于被动之部分 理应肩负版主职责 自行检举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3:34:00
你现在这个"要求" 是要版主把"被动"处理的水桶处分改为主动处置? 这样非常不洽当喔~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35:00
发觉违规 来检举版检举 不用改为主动亦能处理违规之情势且该篇检举文未经两位以上版主于该篇文章推文即迳行公告水桶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36:00
slcgboy当板主还太嫩啦 跟前辈多虚心学习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37:00
本板板主本来就是被动处理水桶 死鱼也当过板主难道不懂?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37:00
明显违反本版置底之检举版板规第三章之内容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39:00
那是因为已经过了追溯期 恨得牙痒痒的但无计可施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39:00
如果板主把程序都凑齐了 那还有什么问题?你都说了“无计可施” 对阿 什么都没做 你权益受损了?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3:40:00
所以只好趁这次借题发挥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41:00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反正你权益也没受损 是没啥好吵的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42:00
检举文未经两位以上版主于该篇文章推文即迳行公告水桶违反检举版规定不符合白纸黑字订定的板规 迳行水桶 即是造成 被告权益明显受损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45:00
所以给j重审啦 有什么问题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0:00
该篇检举判决 自始自终皆不合规定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50:00
检举合规定阿 判决不合程序 所以当事人提出重审啦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1:00
当事人并非针对违规程序重审 针对的是3-7水桶半年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52:00
程序出错 可以补完还给当事人公道 但违规还是违规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2:00
版主本来就不能自行一人独自乱丢版友进水桶或解除水桶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11-24 23:53:00
再提一次检举这一位还是违反板规3-7得进桶,有差吗?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4 23:54:00
从两点至今 乱丢版友进水桶 版主 就是违规水桶为不可回复性 该版友因为版主迳行违规水桶 于该段时间内 因为被乱丢进水桶 不能发文推文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4 23:56:00
但问题是重审之后还是有罪的话 有差嘛? 还是一样的刑期如果无罪的话 也没办法 目前板规并没有针对这点规定于法板主无法做放人出桶或是什么补偿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05:00
两个版主已经违反版规,还有啥立场审?这摆明微罪重罚,让人觉得只是要对付不同立场的声音罢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0:08:00
哪里微罪? 板规就有写自删3个月囉板主违反程序 可以检举可以重审 但是板主如果补完这问题也不是问题了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10:00
超贴不过是罚七天,又不是在被检举后删怎不是微罪?那要是检举后删要不要送去砍帐号?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0:12:00
板主对于水桶是被动 只能看检举人检举了啥阿就被人检举自删 板规又有自删 当然要罚阿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12:00
将版规扩大解释到如此地步,合理吗?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0:13:00
至于检举后自删的 看有没有又补检举 没有 板主能干嘛?哪里扩大解释@@ 本来板规就这样写阿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13:00
版规所谓的规避责任不是这样认定的好吗?应针对被检举后删除文章的,哪是连被检举前自删也180?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0:15:00
板规也没写检举前还是检举后(摊 就只有写自删阿要怪也只能怪当初写这条的板主傻囉总之 按照板规 就是要这样执行吧 换成你说的反而过度解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17:00
对不起喔,版规的重点应该是规避责任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0:18:00
但是板规有明写违规行为 你说的规避那是自由心证了客观事实的动作不依此判 反依据模糊可自由心证的字句判怎想都怪怪der
作者: diefishfish   2016-11-25 00:21:00
白纸黑字的检举版板规3-5 3-6都能违规了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00:22:00
我已经说了,超贴不过是七天的微罪,他在被检举前自删,自然不附加这种180的重罚,若是被检举后再去删,自然无异议版主故事附加此罪,将七天的罪扩大到187,政黑都不政黑了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00:25:00
因任何原因自删、被板主删除或分身张贴,皆视同使用额度。 这句你要怎么解释?自删在检举前也只算使用额度?因任何原因自删、被板主删除或分身张贴,皆视同使用额度。板规也没写说自删计算其它分类使用额度。检举人在自删后才提出检举,捞个旧文就能推翻这一条?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0:51:00
“皆视同使用额度” 而每种文章分类额度不同新闻3篇是规定的了 要用那种分类就是要认命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01:06:00
检举前自删就没规定分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1:10:00
但额度有规定分类 而自删“皆视同使用额度”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01:11:00
始用额度不就是十篇难道你这几字有分类额度?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02:34:00
新闻有没有额度 有吧? 那你超贴新闻不用新闻额度要用?
作者: dragonjj (简简单单的伤过 就不算白)   2016-11-25 11:23:00
照h说法,以后我新闻贴七篇,五篇用新闻额度,两篇用其他分类,就不用罚了吗?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5 11:31:00
dragonjj没错 真的不用阀 因为现行的规定没有防治"偷渡"当然 我上面那个版规改订提案 也提到防制偷渡喔 再稍等喔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1-25 13:12:00
自己为违反板规~有啥立场谈啥现行的规定怎样?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14:43:00
新闻额度就新板规,最好那十篇额度有规范,这例子还删文结果还用另一条判,用十篇这条才不管你用任何型式发文,依照这条不就被规类自删,难道板规有明定自删又规类何种分类?而且还未检举前自行删文,板规规范不明这是板主问题吧?你们也可以照你想的去判阿!判下去看当事人要不要打去组务给小组长判。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6:33:00
可呀~快去快去明明新闻就有规范额度,你们要当假的也没办法XD希望你们的说词可以应用到小组
作者: hikki82119   2016-11-25 16:52:00
新闻规范额度但自删,检举慢还想扯这条当了一年板主还没发现问题,也年真的都是干假的(更正)一年板主是干假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11-25 16:57:00
首先啦~我3-2解读错误,的确3-2并没有写入新闻不过重点是,有新闻的3-3,说只要超过5篇就违规所以无论原po是否自删,超贴的当下违规已经成立“只要新闻/转录类超过五篇” 应该很清楚吧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2-03 13:02:00
我认为可以订:被检举前先寄信跟版主自首 就不算恶意但是被检举后就叫做投案 自首和投案是不一样的概念
作者: DJSHD2 (GalaxyExplosionote7)   2016-12-03 15:01:00
八卦版主会在没人检举的情况下水桶违规者不管是否有检举或自删 我就是案例之一所以我同意超贴这部分不用透过检举处罚
楼主: goetze (异教神)   2016-12-03 16:30:00
本版板规规定,要桶人的都要靠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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