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 请重审JamesSoong水桶案

楼主: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11-24 22:10:13
一、申请人ID:
JamesSoong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2003 S 411/23 elzohar □ [检举] #1ODOM7Fk JamesSoong 违反3-3 3-7
三、要求重审理由
感谢诸多网友仗义执言 以及热情提供建议的网友们
小弟误PO当日第六篇 经小弟发现后配合板规主动删除 态度良好 应予嘉奖
删文时间早在网友检举之前 并非刻意掩饰超过PO文限制
板大有刻意延伸板规并且择重者判决的嫌疑
而且小弟删文并且被检举之前 根本不知道有3-7这条
否则不可能自己去触犯长达半年水桶的板规
这也凸显之前小弟一再呼吁的 一天五篇文章不足板友使用的问题
好的板主应该顺应潮流 以服务板友为优先
否则就像集游法一样 用法条限制公民自由 跟戒严时期没两样
而且3-7规定:违反板规,却删除文章,规避责任者,查证属实,水桶六个月
请问板大查证过了吗? 小弟是为了规避责任才删文的吗?
还是为配合板规才主动删文?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6-11-24 22:32:00
在张贴新闻标准"放宽" 从三篇到五篇已大幅增加额度在第六篇张贴出来时 已经为违反版规3-3之状态其后自行删除 也可视为自行删除规避责任所以 我认为3-7成立 另外3-7也确实做为存在理由假设并未自删 那么只会有3-3超贴这一情况出现但是自行删除后 等于这一违规被当事人自行抹去 是为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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