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哥在一间事务所上班,下礼拜一满三个月。
昨日被告知做到当日就好,也开了非自愿离职证明给他,于是我哥告知他的老板十日后再
退保,老板坚持当日就退保。
我哥跟他的老板说,这样因资遣通报时间会有罚款问题,老板自信满满的告诉他说,法条
中有注明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不会被罚款,之前也有这样资遣掉
其他人也并未受到处罚,所以因此他坚持要我哥当天走人并当天退保。
想请问雇主真的可以因法条中的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就逃过这个罚则吗?
目前我哥有什么可以让这个老板的确因违法而被罚款的办法呢?
是直接拿非自愿离职证明去就服中心就能查到,或者是有其他更积极的做法吗?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