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有一些问题想请问各位先进
状况说明:
小弟我在去年107/06/05时被资遣了,当时有领了两个月的失业补助
后来有找到工作,但不是连续同一间公司,到现在中间大概换了三间
在最近的这间公司又遇到年底大量资遣,做到108/12/30,预告工资10日
正式离职日为109/01/12,这几天就能先拿到非自愿离职证明
疑问:
1.请问我还能再次申请失业补助吗?
2.若能够申请,给付的天数及%数额度还是一样吗?
3.去年有打给劳动局询问人员告知找到工作有就任奖金跟满三个月奖金
我都没有去领,然后最近查资料好像没领完六个月可以申请一次领完
剩下的月份*0.5补助金额(我的话就是4个月*0.5),过了这么久我还能
请领去年未申请的就任奖金跟剩下的补助吗?
4.上个问题若无法申请,那这次若能再次申请补助我能申请吗?
不好意思,字有点多,去年那位承办人员也是什么都不讲
都是查了资料或问了别人他才说 喔.. 可以啊
很怕又遇到不积极的承办,所以想先问一下
不好意思,麻烦各位大大!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