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帮朋友问一个问题
朋友开了一家五人以下小公司
有个员工10号报到 12号中午12点说要请假 然后13号放假时说要离职
首先我问题如下
1.薪资 月薪/30*2.1875(12号工作时数1.5hr)这样子计算会有问题吗?
会不会有要计算到13号周六或15号周一的问题?
2.健保上网查了一下,法规是说当月如果只有在我这登记跟注销,
那我也要付一个月的健保,那自负额部分我也可以跟他扣一个月的自负额?
(她个人说法是一直挂在老公的眷属)
3.劳退部分就应该是按天计算吧?那劳保自负额也是照比例扣?
4.周一才能去办理劳健保退保,可以把日期压在4/12?还是周一去只能压在周一?
小公司没有请人资 来请教大家。 感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