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yuiop102 (tyuiop102)
2018-01-18 00:34:23各位版大好
第一次在这里发文询问如果错版再麻烦告知
毕业和退伍后成为社会新鲜人
最近开始在服务业上班
在第一天上班前有询问雇主关于上班时间
他的回复是从中午12点到晚上10点
中间弹性休息两个小时
但上班后发现
所谓弹性休息就是不存在
有客人就提供服务
没有客人的时间也会交代很多事情处理
到目前为止一周的时间
几乎每天都是上满十个小时
最多就是扣除半个小时的用餐时间
询问过其他较资深的同事
他们也都说这样的情形已经维持很久了
每月也会要求下班打卡后继续留下来开会
只是我还没遇到而已
另外月休八天是不是能够包含年假?
2月扣除年假后雇主说只能够再排休三天
这种状况雇主应该已经有违法之余了吧?
因为以前工读都是在校内行政没有相关经验
请问大家要怎么处理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