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找好久,不知道有谁能提供最新版的劳基法条文给我???
今天公司说,特休要休完,要取消没休完的奖金,公司说,劳工应该自己将特休休完,
大概的意思是,希望我们休完,不想发钱给我们,
但新闻的报导好像是没发完给钱,是给双倍还是一日薪资,
今天公司说的很模棱两可,我当场发问,没休完的呢?公司回应,公司无法规定员工可以
留几天假换成薪水,
PS.以前公司让我们最多留十天可以换成薪水
公司说,无法规定留几天换成薪水,所以请我们休完,
根本不敢说可以全部特休都换成薪水,
想问问谁有条文可以给我参考。
因为公司一直说,请我们休完,
但有时工作忙,真的无法休完,何况很多都是特休三十天的。
一些小资也希望能换成薪水,因为现在都无法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