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能否育婴假后直接休第二胎产假?

楼主: singbear2527 (singbear)   2016-11-19 10:48:39
请问各位人资~
我目前休育婴假,即将于这个月期满,但因为怀了第二胎,预产期是下个月,所以向公司申请下个月12/1复职及下个月12/1开始休产假56天,产假休完再接续第二个小孩的育婴假!
约一个月前就书面及电话告知公司了,但公司不能接受,一来不希望我复职,二来认为我怀第二胎没有告知公司,产假支薪也不想给我…但目前还没有正式拒绝我的申请,有听说老板生气的呛,是我隐瞒怀孕事实,大家就走法律途径吧,所以约我去公司谈,公司会请律师到场~
听到律师真的是一头雾水,我自己咨询劳工局,这样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不晓得各位的公司实务上有没有遇过这种案例?如何跟员工协商呢?到底走法律途径是可以告我什么?
也有可能公司选择直接资遣我,可是距离我复职大约剩半个月,这样是不可以的吧?
题外话:在我休假期间部门换了新主管,我们完全没见过面,感觉新主管也不太站在我这边,可是她一直透过其他同事跟我拉保险,希望我即将出生的小孩可以给她的小孩做业绩(她的小孩是业务员)………………
作者: Yunung (寅)   2016-11-19 11:42:00
可以唷,而且不能拒绝育婴留停复职,但是可以资遣。就算来几个律师都一样。
作者: skyhomeer (骂包)   2016-11-19 13:55:00
随便无故资遣孕妇风险好像很大,孕妇如果提告,赢面通常很大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1-19 14:06:00
就公司的立场当然会觉得损失很大,因为你回来复职马上就要请产假,等于还要付56天薪资给你但是却没有如何实际劳务。法规上面当然是可以这样子请,只是你跟公司杠上,在月子期间你可能会需要去调解。人资的立场是协助劳资双方,会建议你是否有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处理。
作者: noxwhere (Daphne)   2016-11-19 21:07:00
可以资遣,只要依法给付资遣费和进行资遣通报就可以,建议妳直接用第二胎直接请育婴留停,不要让公司再负担多余成本
楼主: singbear2527 (singbear)   2016-11-19 22:54:00
我的年资可以领到的资遣费其实跟2个月产假薪差不多!
作者: Eileenso (当时 朱 颜 明 艳)   2016-11-19 23:13:00
推n大的办法,第二胎跳过产假直接请留停公司应该可以接受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1-20 00:56:00
可是小孩如果无法12/01之前出生,那势必在育婴假结束与生产之前有一个空窗期。她的劳保中断,就无法请第二胎的留停了。但是你跟公司杠上也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年资的计算没有包括你留停期间的年资哦
作者: noxwhere (Daphne)   2016-11-20 16:30:00
楼上e大,空窗期可以双方协商用事假,或是用第一胎申请育婴留停延长妳在careerlady版讲妳第一胎申请育婴留停只有五个月到11月底,正常是会申请六个月育婴留停,妳自己是何想法妳自己最清楚。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1-20 17:12:00
噢,我懂楼上n大的意思了。这样子的情况复职其实不是那么妥当,建议第一胎的留停延长一个月,明年1/1可以开始请第二胎的留停较为妥当你的公司都处于一个亏损的情况,何苦在去用你所谓形式上复职又请产假让公司一定要去付你的薪资。而且你第一胎请留停时刻意隐瞒公司怀孕的事实,就像是n大所说的,你怎么想你自己最清楚你也不能用因为你在职时公司凹你们加班、增加工作量,所以认为这样子请产假是合理的。这是二个不一样的事情。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11-20 21:51:00
隐瞒怀孕也改变不了公司该走的规定阿...只能说可以这样做 剩下就看要不要跟公司的态度了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1-21 01:37:00
原波她的56天产假休完,上班一天就除夕准备要放年假了。这样子公司应该会跟她拼命了才对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6-11-21 08:59:00
这样做公司就算输也要跟你拼命
作者: Aries322 (ARIES)   2016-11-23 12:01:00
其实我满想知道接下来的实际发展,希望原PO在下个月生孩子前或是做完月子有空时可以拨空上来回复一下最后的结果与精彩过程,感谢
楼主: singbear2527 (singbear)   2016-11-24 12:47:00
elverano大:我那篇文的意思是在说明为什么员工会选择先不告知公司自己怀孕的事,因为有太多案例不得不让员工选择先自我保护!然后你的公司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善待你,你真的可以站在他的立场去放弃自己的法定权益吗?Aries322大:有机会吧~carelady版有一篇三年前的文章,跟我的情况很相像,您可以先去看看!更正,是careerlady版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11-24 23:21:00
我可以理解员工为了自我保护 选择隐瞒公司某些事情但下场通常是两败俱伤 而且中间人此时就会像夹心饼乾通常这时候主管或老板都会因为被隐瞒+影响规划非常火大两造都很硬气 只苦了中间负责处理的人 (摊手以这个案子来说 如果公司选择延长留职停薪期限违法吗?我认为还不一定喔 让原po继续留职停薪就没有准假的问题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1-26 01:29:00
你不用那么气愤说要公司对你很差所以你要保障自己的权益,这里是人资版,你问的都是问人资,当然是就人资的立场去回复你这些。一样的问题你去薪资版问其他人给予你的答案一定不一样。而且产假薪资原则: 依劳动基准法第50条规定,女性劳工受雇工作在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间工资照给;未满6个月者减半发给。即使闹到劳工局,雇主如果跟你凹,你可能只能拿到56天/2的薪资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11-26 11:45:00
原po的工作年资应该有超过1年了 满足受雇6个月以上印象中这条文的要件应该不是指"必须"持续工作6个月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1-26 17:40:00
因为她留停请了五个月,雇主或许可以用这理由缩水。毕竟法条没说死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11-26 18:11:00
留停期间不是本来就不算年资了?
作者: fp4 (Sarah)   2016-11-27 22:03:00
我不是人资,但这情形我遇过。我第一胎育婴满后复职四天又去生第二胎与续请两年育婴假。公司一样支付半薪。一直到去年才又复职。法律上来说,这都合法的。不然就是看你要不要去上个几天班再请产假。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11-28 15:48:00
楼上遇到好公司和好主管 真的 ~~
作者: efgood (牧羊人)   2016-11-30 18:16:00
依法令,原订育婴留职停薪期满日隔天就要复职,因为产假最早可从分娩前四周开始请,所以接续就请产假,而且不以先回任再请假为必要条件。产假结束后再送书面,向公司申请第二个小孩的育婴留职停薪,公司若有拒绝(直属上司拒绝也算)就有违反劳基法、性工法的可能,请你也跟公司人资说明,以免公司触法!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12-01 10:25:00
楼上没有搞懂关键 这个案子是员工于留职停薪期满无法提供劳务 公司如果原延长留职停薪期间 是否违法还不一定
作者: efgood (牧羊人)   2016-12-03 20:31:00
樓上,11月底期滿,12月1日復職,續請產假,產假休完再繼續以第二子女名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無有你說的「公司延長原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問題,謝謝。
作者: kshsbug (只记得无敌铁牛)   2016-12-04 17:01:00
所以我说你没搞懂阿 考量员工的预产期12/1无法完成复职应该说12/1无法提供劳务 那公司可以协商延长第一次留停我再重申一次我的意见是公司可选择从两个角度去决定结果而这两个角度我认为都不违法 以这个案例来说补充一个高等法院的判例 法院认定员工因伤病无法提供劳务给付 认可公司方不允许员工复职,继续留职停薪94年度台湾高等法院劳上易第9号判决 有兴趣可以google
作者: noxwhere (Daphne)   2016-12-06 22:44:00
同意楼上k大观点,因为原po 12/1复职也无法提供劳务,公司当然可以请她继续留停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2-07 13:25:00
请问楼上的大大们,如果原PO12/01复职上班一天,12/02请产假,这样产假就是成立的吗?因为我在网络上搜寻的都是公司复职一天然后请产假,或是公司直接愿意给产假。但是这个案例公司应该是不会愿意给产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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