敝公司为全年无休的餐饮业
因为店铺是走百货公司、大卖场、shopping mall的通路
一向都是用月休几天,由员工和店舖协议排休
先说明全年总月休天数都是有按照劳基法给
去年以前是110天、今年是117天
所以基本上是月休九天起跳
近来有正职员工一直抗议
为什么除夕到初三出勤没有依照劳基法加倍给付,酝酿这四天天排月休不出勤
虽然持续说明国定假日已经挪移到各月的月休假,所以没有加倍的问题
公司也另外有春节加给(加0.5倍)
且如果当天是排月休又出来工作就是假日加班,照法规一样会加倍给付
但员工表示:听不懂,为什么只有0.5,不是加一倍 (摊手
打电话去劳动局询问
劳动局说要跟员工说明国定假日怎么挪移 还要员工亲笔签名表示同意
这要花多少工跟力气阿 orz
请问有类似排班或轮休规定的公司
是怎么说明国定假日挪移的
有什么比较好的建议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