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年多了几项规定,但不知道按照法令是否合法,想问看看大家。
1.
公司法定是说我们是隔周休劳工,但透过
挪一些国定假日方式,比如51劳动节不能
休之类的,来补全年的周六上班日,然后
不够补的就当作公司送你(明年是送大家9
天半)。
但今年突然多了规定说,假如你明年要离
职,多的这些假要从你特休扣,意思就是
你不能离职前休完,这样合法吗?
2.我们是上班要打卡,下班不打卡,五点
到系统会自动帮你打,意思就是没有加班
费?
3.不管年资多少,提离职,课员是两个月前
提,课长级是三个月,副理以上是四个月,
这样是可以的吗?
以上希望有人可以解惑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