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增订版规-不当言论追溯期

楼主: lembertlin (mountain)   2012-04-13 18:21:17
有鉴于之前两岸板发生的不当言论追溯争议,在考量本板特性之后,增订相关板规。
(特性-人气不足@@)
板规
3.本板板主目前都不会超过3日不上线,对于不当言论相关争议之追溯,
暂定3日之内有效。若有认为板主处理不当的地方,请于3日内反应。时
间计算以有争议的发(推、嘘)文时间为起算时间,72小时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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