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467782
修正要点
1.于复职时须回复原(主管)职务,以保障其任职权益
2.荐任以下主管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由现职荐任以下非主管人员代理时,该代理人
的业务,得约聘或约雇人员办理
3.删除育婴留职停薪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申请为限的规定
修正办法将于17日上路施行
法规名称: 公务人员留职停薪办法
修正日期: 民国 105 年 07 月 05 日(目前尚未更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28
主要修正要点
第 9 条
主管人员经核准留职停薪六个月以上者,得视业务需要调任为非主管职务
。
留职停薪人员留职停薪期间所遗业务,由现职人员代理或兼办。荐任以下
非主管人员之留职停薪期间所遗业务,得以所代理职务为荐任或委任官等
,分别依约聘雇相关法令规定约聘或约雇人员办理。但委任跨列荐任官等
之职务,得约聘或约雇人员办理。
※ 引述《venture31 (Jimmy)》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央社
: 2.记者署名:
: 陈俊华
: 3.完整新闻标题:
: 鼓励生育 考试院开放公务员双方申请育婴留停
: 4.完整新闻内文:
: (中央社记者陈俊华台北28日电)
: 考试院会今天通过公务人员留职停薪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删除育婴留职停薪只可由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请为限的规定,鼓励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共同分担养育年幼子女的责任。
: 考试院今天举行院会,会后透过新闻稿表示,为配合性别工作平等法保障受雇者申请育婴
: 留职停薪意旨,并因应现行实务需要与执行上易发生争议的部分,参酌各界所提建议意见后,提出公务人员留职停薪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 考试院指出,配合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增订因养育子女或收养儿童先行共同生活留职停薪者,在复职时,除因机关改制等情形或经当事人书面同意外,应回复原职务,以保障其任职权益。
: 考试院表示,草案中新增荐任以下主管人员育婴留职停薪期间所遗业务,如果由现职荐任以下非主管人员代理时,该代理人的业务,得约聘或约雇人员办理的规定,以兼顾留职停薪人员与其他现职人员家庭价值实践。
: 考试院指出,草案中删除育婴留职停薪只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请为限的规定,鼓励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共同分担养育年幼子女责任。
: 考试院说,公务人员的配偶如果不在公务部门服务,如果配偶的服务机构是辅助公务部门办理国家任务或政策,经派赴国外执行政府工作达1年以上者,该公务人员也可以申请依亲留职停薪。
: 考试院表示,考量各家庭情况不同,草案中也增订,公务人员的3足岁以下孙子女无法受双亲适当养育或有特殊事由者,该公务人员得申请留职停薪规定,提供制度上的弹性。
: 考试院说,这项修正草案经行政院同意会衔后,即可发布施行。
: (编辑:苏志宗)1100128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01280289.aspx
: 大家知道国营事业单位有跟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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