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安安~~各位乡民午安~~我yo弟啦
是这样子
很多公务的需求是很特殊的
所以很多这样的需求有法律放行这样
所以警察可以因公务需要而佩枪&窃听
救护事业可以稍微不用遵守交通一下
我们的官员,做惹官当然常常要喝一下
与其每次官员酒驾都上新闻
不如直接修法,改成可允许公务酒驾就好啦
只要公务酒驾撞死撞伤有10倍国赔
我觉得以大多数台湾人贪财的个性说不定ok
有没有懂法律的乡民帮忙分析分析,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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