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退休大学师坚称手机电磁波害人 强撵公共汽车

楼主: xraymugen (无限X光)   2018-07-03 18:42:01
※ 引述《LDMisshit (LDMisshit)》之铭言:
: 1.媒体来源:联合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退休大学师坚称手机电磁波害人 强撵公共汽车女乘客
: 林姓七旬老翁搭公共汽车自备“全频道反偷拍窃听器”,侦测到隔壁的柯姓女子使用手机
: ,告知“手机电磁波会影响他人生命安全”;柯女觉得怪异,移往后排座位。林又走
: 过来要求她关机,否则就要将她“带下车”。林拉住柯女左上臂,想将她撵走,一名
: 小妹妹出手解危,女子才脱困,但手臂已致瘀青。士林地院依伤害罪判林拘役50日,
: 得易科罚金,他不服而上诉,高等法院认为他至今未与被害人和解,驳回上诉。
: 林姓老翁曾当过大学讲师,自称在宗教团体授课,“学过几门功夫”;他上诉时还要
: 求由“陪审团”来审理,高院直接以“刑事诉讼法不采陪审制众所周知”打脸。
: 柯姓女子表示,去年4月29日早上搭乘大都会客运630路线公共汽车,她坐在林的旁边,对
: 方却告诉她“手机发出的电磁波会影响他人生命安全”,她觉得怪怪的,便起身换位
: 子。讵料,林又走过来,要求柯女关掉手机,斥骂“下车”、“我抓妳,妳以为我是
: 谁啊?我不敢打妳吗?”她直呼“你干嘛啦?”
: 柯女要求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她因遭强行拉扯,三军总医院诊断她左上臂有10公分
: X6公分的瘀伤,怒控对方伤害。
: 林辩称,女乘客用手机伤害人是“现行犯”,他是依法逮捕,有阻却违法事由,并称
: 自己只是用“2根手指”抓她左手腕,对方应该不会受伤。林说,当公共汽车抵达派出所
: ,还是他先下车,如果自己有犯罪,岂不自投罗网。
: 士林地院勘验公共汽车行车记录器录影,发现女子是遭林姓老翁从座位上拉起来,过程和
: 陈姓司机描述的一样。林却责怪司机“偷拍他人影像”,是狗仔队。
: 女子身高155公分,体重45公斤,法官认为她不愿离座,林势必得用较强的力道才能拉
: 起人来,瘀伤的形成绝对不是“2根手指”造成。
: 高等法院认为,林自承“学过几门功夫”,又威胁“我不敢打妳吗?”伤害犯意和伤
: 人犯行明确。合议庭认为,手机电磁波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未有定论,且现代人使用手
: 机司空见惯,国家法律也没禁止人民讲手机,林辩“阻却违法”无从采信。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29847
: 5.备注:
: 大概又是那种自认为是知识份子的外省老人
思觉失调症
又称为“精神分裂”
特征是会出现被害妄想,暴力行为
除此以外,外观和正常人无异
根据精神卫神防治法32条规定
若出现自伤伤人,就可以请警消抓人,强制就医
问题是
包括在座各位,检警调法官
好像没人看的懂这是精神病患
作者: vitaume (紫苏梅)   2018-07-03 18:43:00
思觉失调你说是就是喔?都不用送鉴定?
作者: yoyo850707 (Mio)   2018-07-03 19:01:00
敝院精神科自己独立一栋还看不出来 我不信啊不过新闻只有说原告送医 不知道被告有没有
作者: jefe (jefe)   2018-07-03 19:04:00
神经病可以直接送焚化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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