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限100的高速公路,因测速枪可能有误差,所以可以有+/-10公里的容许值
一方面避免每次开罚都被申诉仪器精准度,一方面有助车速提升且不触碰法规
但ETC是点到点,纪录的是时间,固定的是距离,这两样的误差都小到可以忽略
所以找不到应该要给+/-10公里容许值的点,超速就必须罚,不然是渎职?
可以预见大家也不敢贴100去开,沿路应该都是时速90KM的车。
原100公里路段+容许值10公里=110公里最高速限
实施ETC测速后,变为平均120速限+自主限速-10公里=110公里速限)
ETC测速可行,但必须速限调高20KM,才符合现在的国民使用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