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01:56联合报 记者李奕昕、陈金松/台北报导
警政署统计,每年有超过两百位行人车祸死亡,其中超过半数是六十五岁以上长者;车祸
主因多半不走行人穿越道或闯红灯等行人违规。不过,年长者行动迟缓,经常来不及在绿
灯期间过马路,“车让人”观念要再加强,尤其针对老人,要有更高的友善环境;学者也
建议,政府应教育老人如何安全过马路。
联合报二○一二年愿景工程报导“公路正义”,促使政府正视交通乱象;五年来,车祸当
天死亡的A1类交通事故(廿四小时内身亡)逐年递减,但距离“酒驾零容忍”仍有很大努
力空间,行人伤亡事故并未明显减少,尤其是老人惨死轮下的问题仍然很严重。
警政署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或路口遇行人穿越时,无论有
无号志指示或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应暂停让行人先行。
但统计调查发现,五年来行人因车祸死亡案件未明显减少,其中老人身亡每年都占一半以
上;最常发生的时间是在运动与买菜时。警方说,除与老人习惯、反应有关,国内交通工
程不够友善,国人开车习惯不佳,“车让人”观念不足,也是原因。
公路正义报导后行人车祸死亡人数 制表/李奕昕
公路正义报导后行人车祸死亡人数 制表/李奕昕
例如二○一○年六月,前立委赵永清七十八岁岳母外出买菜,在台北市万大路来不及在绿
灯秒数内过马路,被迫站在路中央闪车,却不幸遭砂石车辗死。警政署表示,警察机关每
年取缔汽机车未礼让行人开罚上万件,类似悲剧却仍一再发生,而台湾已迈入老年化社会
,老人行的安全问题,更值得正视。
警察大学交通系教授曾平毅分析,高龄者因身体虚弱,小擦撞就可能导致死亡;他说,老
人行动迟缓,常来不及在绿灯期间过马路,其实号志时相会依弱势行人脚步计算,并非“
绿灯不够长”,而是“没有善用号志”;应教导老人,若没把握通过或绿灯未显示倒数,
最好等待下次绿灯再通行。
近年交通部推动“路老师”志工,深入社区向老人宣导,但他认为力道不够,尤其老人认
知能力退化,宣导必须直接简单,如明确告知天亮再出门运动、穿鲜艳衣服、走斑马线等
,“让老人听得进去,要像耐心教小朋友!”
警政署也鼓励员警深入社区及校园宣导,教导老人及学童,不穿越车道,谨记“先左看、
再右看、再一次左看”准则,确认安全无虞再过马路。
原文: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772636#pretty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