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检员的聘用资格,至少是法律,劳工,或是
社会行政相关研究所硕士毕业。也就是说单就
基本学历来说,这些劳检员全都是硕士学历,
如果这样的基本学历要求都还算资质低落,那
些学历不满硕士的立委不就....
再来,劳检员执行法律的依据就是立法委员通
过的法案,新闻中许智杰抱怨1 1/3,1 2/3太
复杂等等,可是这明明是立法院自己通过的法
案,却怪到劳检员身上。罗致政说劳检员权力
太大,可是别忘了劳检员的权力来源,劳动检
查法,就是你们立委自己通过的!!
而劳动部从年初开始针对一例一休就是采取只
劝导不开罚的政策,请问这些立法诸公,哪家
公司因为一例一休未执行而被罚过?真正被罚
的都是那些严重违反劳基法,长年未给特休未
给加班费超时上班的案例。连续上班150多天
未休假,难道不该罚吗?每天超时8小时不给
加班费难道不该罚吗?整个公司雇员都未投保
劳健保难道不该罚吗?
再来,立委诸公敢立法让劳检关说案实名制
吗?敢关说就要敢面对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