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买一本法学绪论给你的小孩吧…
这次的事件基本说明了,台湾的法治教育有多落后
为什么法律上凡事要讲证据?
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神
你、我、法官、检察官、警察都不是
除非你是当事人,不然没人知道真正发生了什么事,而且当事人可能因为利害关系,事后
的陈述也未必真实
所以要证据
我们得靠证据拼凑出事件的原貌
当然,还原的未必是100%真实
不过这已经是最公正客观的方式了
至于小说为什么不算证据…有兴趣自己买一本刑事诉讼法来看
最简单的说
小说带有作者主观意识,无法担保内容的真实性
最后补充一点…有人说陈不起诉,是因为林已经死了,死无对证
坦白说,林就算没死,结局大概也没什么变,因为被害人的证词不能当作有罪判决的“唯
一”依据,需要其他补强证据,而目前检察官查到的证据都对林十分不利…(假设林真的
指控陈是强奸犯的话)
试想,要是被害人单方指控就可以让人入罪,那有多可怕…不过检察官应该很爽,这样就
不用调查证据了XD
※ 引述《ray90910 (秋风夜雨)》之铭言:
: 这我知道
: 首先
: 教你的小孩以后不要没有证据而乱下定论
: 台湾是法治社会
: 指控别人必须提出相当证据
: 而不是指控后叫别人证明清白
: 再来
: 是最重要的、全世界全宇宙最重要的
: 比台湾独立还要重要的事情
: 教你的小孩不可像以下这些人一样
: 无任何因故而辱骂别人
: 辱骂ghostjoke大
: (g大当时发了一篇与不起诉书内容几近吻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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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骂事件中毫无关系毫无参与的晨星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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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骂与事件毫无关系的乡民甚至是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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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各位可以以此事件为戒
: 教导未来的主人翁
: 千万不可想那些人一样
: 失智
: 盲信
: 感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