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钟姓男子暗恋女子小芳,去年3月送早餐给小芳,小芳让他待在香闺内玩电脑,不料,钟男却硬上小芳,还宣称是“义无反顾”,法院审理时,钟男辩称小芳没穿内衣,代表小芳想行欢做爱。
初审法官却认为很多女孩子居家入睡不穿内衣,钟男“少见多怪”,没穿内衣更不代表想性交,依强制性交罪判他3年徒刑,钟男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钟男以小芳没穿内衣一再狡辩,上诉判更重,改判3年6月。
判决书指出,高中毕业的钟男,与已成年的年轻女子小芳(化名)是好朋友,小芳常向钟男吐露不方便告诉男友的私密事,双方情感宛如兄妹,去年3月14日凌晨6时,钟男拿馄饨汤找小芳,小芳吃完后继续睡觉,任由钟男在香闺内玩电脑,不料,事隔3小时,钟男爬上床性侵害小芳得逞。
事后小芳质问“你有尊重我吗?”、“不怕我告诉我男友吗?”,钟男竟回答:“我是义无反顾做这件事情,不管其他人想法”,“妳知道我喜欢妳,为何还跟别人一起?”。
台中地院一审时,钟男辩称,小芳当时只穿短裤与T恤,没有穿内衣,代表小芳想行欢做爱,这是双方合意性行为,法官却认为,处处可见女孩子穿T恤与短裤上街,大家习以为常,钟男“少见多怪”,另外,内衣对女性而言是束缚,居家睡觉不穿内衣,是很正常之事,不代表想行欢做爱,依强制性交罪判处徒刑3年。
钟男与检方都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二审认为,钟男利用小芳的信任而施暴,且犯后一再狡辩,拿小芳没穿内衣来大做文章,强制性交罪是3年至10年徒刑,一审仅量处法定最低刑度3年,实属过轻,据此改判3年6月,可再上诉。
女人没穿内衣代表想做爱?法官不认为如此(资料照)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0866
肥宅工具人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