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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暴力男 爱不到 怒讨万元赠表 掳女反遭割颈亡
3.完整新闻内文:
【张贵翔、李易昌、黄楷栋╱新北报导】收礼的下场太惊悚!新北市一名男子追求女子不
成,前晚要求女子归还所送的手表,女子却说:“我弄丢了”,男子愤而痛殴女子并押上
车,女子虽趁隙逃跑,仍遭男子持铁条追上,女子慌乱中抓起男子车内的蓝波刀划伤男子
颈部,因流血过多送医不治。女子昨被依杀人罪嫌移送。律师指出,女子手中的武器比男
子的攻击具威胁性,恐难脱防卫过当或杀人嫌疑。
警方调查,有毒品前科的郑凯轩(34岁),3个月前经人介绍认识陈逸如(34岁)后,展
开追求,期间送了一只价值万元的手表,未料陈女无心交往,还另交男友,郑男心有不甘
,决定教训陈女并讨回手表,却反遭陈女杀死。
警方说,前天晚上9时许,郑男打电话给陈女,告知:“我有东西要给妳,出来一下!”
陈女走出家门,就被郑男用胶带綑绑双手,带到新北市泰山区一家摩铁,毒打一顿后又押
上车,在桃园虎头山一带乱绕,因车子水箱故障,停在路边察看,陈女趁郑男不注意时,
爬到驾驶座将车开走。
车内扭打挥刀溅血
郑男见陈女开着他的车逃跑,随即叫了一辆出租车在后追赶,陈女将车开回泰山住家附近
的停车场,打电话向吴姓男友求救,吴男报警时发现郑男冲向车子,急忙大喊:“他来了
,快跑!”
陈女来不及反应,郑男手持30公分长的铁条,一个箭步跳上引擎盖,从驾驶座窗户硬挤进
车里,陈女推不开郑男,反被甩到后座,两人就在车上扭打,陈女混乱中摸到郑男放在后
座的蓝波刀,抽刀对郑男大喊:“你不要过来!”
陈女告诉警方,后来刀子不慎掉落,她捡起刀子时,不慎划伤郑男颈部,郑男当场血流如
注,她急忙下车,跑了一段路,站在路旁等警方到来。
警方到场时,见郑男负伤仍开车跟着陈女一小段路,后来因为伤势过重,下车走向警车求
救,走到车门旁就不支倒地,还在车门留下血手印,警方急忙叫救护车送医,郑男因失血
过多,抢救后仍不治身亡。
割断动脉大量失血
检警昨相验郑男,发现他的右颈、右胸与左手虎口均有刀伤,但致命伤在颈部,因右颈动
脉断裂导致大量失血,详细死因仍需择期解剖;陈女则是右胸和双手挫伤。郑男父亲见到
儿子遗体时,难过啜泣,告诉警方多年没见过儿子,再见竟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由于郑男死亡,原本是被害人的陈女,被警方带回侦办,陈女得知郑男死亡后,不敢置信
地说:“怎么会这样!”陈女说,郑男在车上索讨先前送她价值万元的手表,她说弄丢了
,两人大吵,郑男后来又抱怨因吸毒被警方盯上,怀疑是她告密,才想借此机会教训她。
律师:恐防卫过当
警方发现除了郑男,陈女和吴姓男友都是毒品人口,因郑男已经死亡,无法佐证陈女说词
,不排除可能是毒品引发的纠纷,讯后依杀人罪嫌将陈女送办,媒体询问陈女为何要杀郑
男,陈女仍一脸委曲地说:“不是这样的,我没有要杀他!”
律师林富贵表示,本案男子手持铁棍,能否在车内挥舞,造成女子立即危险,恐有疑虑,
反而是女方拿的蓝波刀更具威胁,除非女子能证明在车内遭猛烈攻击,生命受到威胁,才
能构成正当防卫,否则仍可能被视为防卫过当或借机杀人。
林富贵表示,《刑法》规定,对于现在不法之侵害,出于防卫之行为可不罚,防卫过当者
得减轻或免除其刑;杀人罪则是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无心交往勿收礼”
咨商心理师林萃芬表示,接受追求者请客、赠礼等好处,恐被解读成“愿意交往”的意思
,若无心在一起,就不要接受对方给的好处,以免被视为玩弄或欺骗,惹来麻烦。
另外,分手情侣若想讨回交往时送的礼物,建议在适度范围内归还物品,若对方索讨的东
西太离谱或难以计价,要小心背后恐有其他报复行为。
男女交往餽赠须知
●若无心接受追求,最好不要接受对方餽赠,以免惹来麻烦
●交往时的餽赠均属《民法》赠与关系,很难要回来
●求婚时赠送的戒指、首饰或聘金,属于附带条件的赠与,对方若不履行可取回
●因诈欺、胁迫的赠与可以撤销,但须在发现诈欺或胁迫终止后1年内提出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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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还好我没有女朋友 没这烦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