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司改决议】开庭不揭被害人个资 鼓励民

楼主: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7-05-14 21:05:10
【司改决议】开庭不揭被害人个资 鼓励民刑事一并宣判
2017年05月13日17:16
司改国是会议第一分组今加开会议,会中认为应保障被害人隐私和权利,因此决议通过法
院开庭时应保障被害人和家属隐私,如非必要,不揭露相关个资,且在案件侦结时和加害
人交保、假释时应通知被害人等,另外,为了保障原住民的司法权益,也决议研议推动原
住民族法官专业证照、设置原住民族法院等。
针对保护被害人隐私的部分,今通过五点决议,分别是一、法院在行公开审理程序时,应
保障被害人或其家属的隐私,如非必要,不接露被害人之相关个资。二、被害人有权了解
诉讼进度,包括案件侦结、加害人交保等资讯,且被害人应有阅卷权。三、法庭保留“被
害人席”,以利于充分沟通进行诉讼。四、纷争解决“一次性”,让部分案件能民刑事一
起处理。五、 辅助被害人声请扶助律师。
而针对原住民保护的部分,今则通过八点决议,其中短期部分包括一、处理原住民族案件
的司法人员举办课程。二、建请司法院研议原住民法官专业证照制度,鼓励法官取得证照
,且以取得证照的法官优先择用为原住民专庭法官。三、鼓励各大学法律学院系所增设原
住民族研究之相关课程,了解文化冲突案件之判断基准等等。
中期部分则有一、司法院应将未具原住民族身分,但属于文化冲突案件也纳入原住民族专
庭审理,并研议规划原住民案件巡回法庭制度。二、建请原住民族委员会研议增设原住民
族司法咨询委员会,于认定案件是否为文化冲突案件有疑义时,得请原住民族司法咨询委
员会出具咨询意见或提出文化抗辩是否成立之意见,作为办理案件参考依据。三、司法院
研拟人民参与审判制度时,应将原住民案件的文化因素纳入立法考量(例如参考国外法例
,引入长老或部落代表参审之精神)。
而长期部分,则应研议承认原住民族习惯法及设置原住民族法院的可行性,以实践原住民
族司法自治的精神。另外,司法院也应加强宣导原住民族人权利,警政单位应确实告知族
人权利,提醒当事人得以电话进行其案件法律咨询。(吴珮如/台北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3/1118016/
5.备注:
这倒是挺务实的 但何必等到开会才做?
作者: alprazolam (insane)   2017-05-14 21:08:00
法官有法可循了
作者: gaywen (甲文)   2017-05-14 21:13:00
我倒要看看什么时候才会开始实施
作者: mitchku (米奇咕)   2017-05-14 21:14:00
如果有帮原民开后门,加分或降低录取标准,我就嘘死你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7-05-14 21:16:00
实际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几乎都移送至民事庭。
作者: drigo   2017-05-14 21:18:00
有多少原住民考上司法官? 连原住民律师都很少看到
作者: zence (查拉图斯特拉的信徒)   2017-05-14 21:24:00
白痴 假被害人真加害的人滥告、讨债钱庄、暴力集团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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