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林小姐事件是不是被无限上纲了

楼主: Tigerman001 (I am No. 1)   2017-04-29 12:45:27
※ 引述《kid725 (凯道基德)》之铭言:
: ※ 引述《todao (心里有数)》之铭言:
: : 我只知道一件事,林小姐已经走了,现在所有的讨论都是建立在猜测上。
: : 透过书来猜测,透过林小姐父母及出版社的声明来猜测,
: : 没有一个猜测是可以求证的,因为人已经走了。
: : 这样建立在猜测上的讨论,已经有全民公审的味道出来了,
: : 而且很可能会发展成乡民自己最讨厌的恐龙公审了。
: 我也觉得很奇怪 明明当事人自杀 甚至没有交代自杀动机
: 结果乡民看了本小说 跟一些非当事人的声明就能判断事实 比苗栗小五郎还强
: 只能说乡民满好带风向的 现在是乡民的正义几点零版了?
: 我现在好像正在目睹PTT史上最盛大的集体失智现象
:
作者: GSHARP (Mr.Q)   2017-04-29 12:46:00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7-04-29 12:46:00
这篇正解
作者: GX90160SS   2017-04-29 12:46:00
老师利用有伴侣吃成年学生,只要伴侣配合就无敌
作者: bill79925 (千阳)   2017-04-29 12:47:00
又来了 没凭没据 要构人入罪?好正义
作者: GX90160SS   2017-04-29 12:47:00
家长除了走舆论还有什么方式
作者: symp (天天都很累)   2017-04-29 12:48:00
yes,人都走了,也没在跟你客气了,你毁了我的女儿,我毁掉你的人生
作者: jerryli0527   2017-04-29 12:48:00
告个毛 就告不了 一直在那边告告告告告
作者: Cishang (辞..)   2017-04-29 12:49:00
笑死了 直接只名道姓不就好了 跟本ㄎㄎ
作者: hoshi1992 (YAYAUUU)   2017-04-29 12:49:00
这就司法失能不得信任的结果 最后大家都走这种私法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7-04-29 12:49:00
说不告却出版?你不觉得很矛盾吗?
作者: historyway (历史是一条孤独的道路)   2017-04-29 12:49:00
傻傻的,这种观点,不就等于承认是想用舆论来施压吗
作者: onbed007 (床上007)   2017-04-29 12:49:00
哩系咧供三小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4-29 12:49:00
拖责吧 说女儿跟哪位老师有交往很难吗?
作者: historyway (历史是一条孤独的道路)   2017-04-29 12:50:00
我是比较好奇,当初是有多少证据能够让那名老师判刑
作者: Cishang (辞..)   2017-04-29 12:50:00
女儿都死了连个名字都不敢讲 不敢告 然后发一篇声明?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7-04-29 12:51:00
这种事情没有很明确的证据 告也没用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04-29 12:51:00
说不告是保护 却出版给全台湾人知道是什么逻辑我不懂
作者: Cishang (辞..)   2017-04-29 12:51:00
没用发这屁声明干麻 声明就有用喔
作者: symp (天天都很累)   2017-04-29 12:52:00
这种告下去很难成,对方也不是吃素的,老婆再告小三妨碍家庭
作者: GX90160SS   2017-04-29 12:52:00
楼上还是不懂,通奸罪告下去,对方伴侣原谅没事但是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7-04-29 12:52:00
出版是林自己找出版社 她爸妈未必知情
作者: ji3yjo4gj94 (520)   2017-04-29 12:52:00
你才秀下限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4-29 12:53:00
人都走了 还怕通奸罪? 父母说女儿跟谁交往哪里困难?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7-04-29 12:53:00
声明有用呀 不然怎么会有昨天那篇柯南文出来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04-29 12:53:00
真的用强 那验伤大概可以验的出一些些证据 不告又出版
作者: nancy70230 (废宅)   2017-04-29 12:53:00
其实台湾的法律保护坏人
作者: GX90160SS   2017-04-29 12:53:00
说出来要等著被告妨害名誉?
作者: symp (天天都很累)   2017-04-29 12:54:00
都说诱奸又不是强奸,怎末告?
作者: akb0049 (Amber)   2017-04-29 12:54:00
通篇脑补搞公审哦
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过去了~)   2017-04-29 12:56:00
基本上告不成的 没留下什么证据 只是想用舆论施压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4-29 12:56:00
有交往的事实 怎会怕妨碍名誉? 父母保护的是谁?
作者: symp (天天都很累)   2017-04-29 12:56:00
林的父母有高手指点,指名的话,准备被告了,虽然应该不会
作者: chong17 (ken)   2017-04-29 12:56:00
16岁受伤,父母河蟹,什么都不懂,根本求助无门
作者: symp (天天都很累)   2017-04-29 12:57:00
输,但很有的拖了,父母是名人,好几年的精神折磨,女儿又死了,干嘛又要上法庭被折磨一次?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7-04-29 12:58:00
越说越矛盾 那现在这样搞就不是折磨?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7-04-29 12:58:00
名人?在意自己名人还是在意女儿啊?自己名人就可以折磨女儿喔?
作者: GAOTT (杜鹃)   2017-04-29 12:59:00
说的没错 告死狼师 好父母
作者: yatola (Lucky Day)   2017-04-29 13:00:00
追讨名师也没用了 女儿都死了 林的父母是希望唤醒家长们对孩子们的关心吧 不是把孩子丢给补习班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作者: waei2020 (waei2020)   2017-04-29 13:05:00
笑死人
作者: LauraRoslin (Am I A Cylon?)   2017-04-29 13:07:00
我同意你 这才是成人世界的玩法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爱 ~キリキリ舞~)   2017-04-29 13:11:00
这哪叫成人玩法...台湾人三天就忘光光了
作者: ya8957 (喂公子吃烤肉)   2017-04-29 13:18:00
林又不是个案,甚至可以说是常态了,拿出来检讨有什么问题
作者: qwejoezxc33   2017-04-29 13:24:00
老师名字爆出来了没废文一堆还是让狼师逍遥法外搞不好现在诱奸少女 不用爆名字???
作者: ROUTE777 (光辉岁月)   2017-04-29 13:30:00
如果这种事情法律能定罪的话有需要搞这出吗不能否认骗人感情骗砲这档事要定罪难度极高阿
作者: CalvinS (伪善者)   2017-04-29 13:34:00
合意性交 直接驳回吧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4-29 13:42:00
应该告不了的,但是真的合意吗?这也很像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吧。发声明是想引舆论谴责,也想促进改革教育、司法吧,毕竟现行法令真的太偏向狼师了如果因为是常态、检讨没用,就继续放任,那这社会就真的太病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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