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vbb (下棋吗)
2017-02-26 17:26:20我想应该把这四人分成4个案子,每件案子都罚100万,共400万
这样才合理吧?
若仅100万根本算不上重罚,因为光这几年压搾劳工的钱 加一加都不只100万了
应修法成罚金应该要依侵权金额乘上倍数才会有效果啦
※ 引述《H23324216 (showtime)》之铭言:
: ※ 引述《poplc ()》之铭言:
: 100万还好吧
: 还记得之前台北市劳动局赖香伶罚款156万,还把移用厂工为帮佣的公司负责人按背信
: 罪移送地检署侦办。
: 对待外籍劳工都如此了,对待本国劳工,而且还是实习的学生来说,100万真的还太少
: 难不成本国劳工的权益比起外籍劳工还不值得被保护?
: 这个永采,诈欺和伪造文书的部分也应该查个水落石出,移送地检侦办
: 这种人,保证到现在还认为自己没错
: 她口口声声要实习生像成年人出来负责,自己却躲在律师后面,到现在也不敢出来亲自
: 把事情讲清楚说明白,这种人放过她,也不会学到教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