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任内太多泄密案” 学者:美不满军售遭中共情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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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参与法务部调查局“保防法制化”论坛的台湾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教授兼中国大陆研究
中心主任范世平表示,美、日两国近年来与台湾关系不断提升,但美、日两国却担心彼此
政府间合作内容,可能遭我方外泄,尤其马英九总统任内8年,发生太多泄密案,美学者
认为台湾门户大开,美国卖武器给台湾,情报被中共蒐集,引起美方不满,台湾加强保防
工作,可能与未来美方要出售先进武器给台湾有关,必须保证资讯不会泄漏。
现行法条对民间企业及其他组织机关缺乏法源依据。
调查局表示,蔡英文总统于去年7月明确指示制定保防工作专法,为执行总统对国家安全
的重要政策,调查局长蔡清祥上任后,研拟《国家保防工作法》草案,去年9月举办保防
法制化论坛,汇集各方意见作为立法参考,10月在全省办20 场保防工作法制化研讨会,
并委由中央警察大学教授组成专案小组,进行立法研究及草案研拟,完成初稿审查,11月
底陈报法务部,目前已送行政院审查。
调查局指出,现行法律授权不足状况下,致力国安案件发掘、侦办,自2008年迄今侦破共
谍案虽有55案,惟恐仅系冰山一角。
尤其从侦破案件分析,多数是军中保防案件,政府机关内部、民间社会的国安案件较少,
原因是现行《保防工作作业要点》,机关保防工作执行机关为调查局,社会保防工作执行
机关为警政署、移民署,均为官方机构,对民间企业及其他组织机关缺乏法源依据,以致
民间企业、机关内部无法设置安全保防部门,保防工作相形弱化,甚或不设防,由此观之
保防立法刻不容缓。
《保防工作法》草案共31条,保防工作区分为三大类别和主管机关,分别是军中保防(国
防部)、机关保防(法务部)、社会保防(内政部),行政院设全国保防工作会报,由院
长担任召集人,各县市政府设地区保防工作会报,由县市长担任召集人。
为落实保防工作,各级政府机关、营运关键基础建设之公营事业等,应成立安全保防室,
保防工作人员由主管机关自法务部调查局遴派;或由政府机关、公营事业指定专责单位或
专人办理保防工作。两建议方案择一。
延伸阅读:没人敢说“总统错了” 调查局拟保防法草案挨轰“拍马屁”
保防工作人员具有法定职务权限,得行使准司法警察权,依情资或事实合理判断,认其有
从事危害机密保护或安全防护行为之虞者,经保防工作执行机关首长书面同意,得向机关
或个人调阅文件、查访当事人,另外,得对在各级机关等处所合理范围内的人员,临检拦
查身分,必要时可将所携物品扣留,扣留期间不得逾30日,延长期间不得逾2个月;如当
事人拒绝受检等原因,可带往指定处所,时间不得逾3小时。
保防工作法制化,对人权保障或执法单位约束有助益。
如保防人员行使职权违法或不当,致损害人民权益,得声请救济和补偿。相关机关拒绝配
合办理安全检查或演练,可处100万元以下罚锾;无正当理由规避或拒绝保防机关调阅资
料或安全查核,处50万元以下罚锾;规避或拒绝安全查访,处5万元以下罚锾。
从事间谍行为而泄密,处7年以上徒刑。从事间谍行为刺探或收集机密资料,处5年以上、
12年以下徒刑。为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发展组织,处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首谋者
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另保密条款方面,如泄漏、刺探或蒐集保防人员身分、保防情报工作
管道等资料,最重可处7年徒刑;保防员离职未满1年内泄密,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范世平教授表示,调查局过去的情治机关角色,留给外界很深的白色恐怖印象,但随着台
湾民主化过程,以前政府机关中负责机关保防的白色恐怖帮凶调查局“人二室”走入历史
,后来法务部设立政风司,接着改制廉政署,专责肃贪,却又走入另一个极端,机关保防
专业不受重视,保防工作几乎不设防。
他表示,过去调查局、警备总部等情治机关没有相关法制规范约束,执法灰色空间大,侵
犯人权的空间也大,制订严谨的法律规定,保防工作有法可依循,可依据具体规范蒐证侦
办,提高起诉、定罪比率,也让妾身未明的保防工作,得以明确法制化,对人权保障或执
法单位执行的具体作为,都有助益。台湾是相当民主化、法治化的社会,他相信保防工作
不会再有白色恐怖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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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马窝累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