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营高雄大老李清福 收回扣873万元判刑10年
2017年01月23日 林伟信
绿营派系大老、高雄水利会会长李清福,在1994年担任桥头乡长期间,陆续办理400多件
小型工程案,收受厂商贿款873万多元,最高法院痛斥他严重破坏官箴,利用公共工程谋
取私利,今日将他依收取回扣罪判刑10年、褫夺公权8年,追缴犯罪所得确定。
同案被告前桥头乡甲北村村长张辉明遭最高法院判刑8年,前建设课长林明水判刑1年4月
、公所技士林贵兴判刑9月、技士戴温判刑9月,行贿及围标的厂商钟新荣判刑9月、黄振
兴5月,全案争讼逾10年,历经高雄高分院三次更审终告定谳。
李清福在1994起任桥头乡长并连任,他伙同建设课长林明水、建设课技士林贵兴、戴温等
人,将乡公所经办的3百多件发包工程,分割编列为2百万元以下小型工程,藉以规避公开
招标的规定,再发包给特定厂商承包或围标,收取回扣。
高雄高分院审酌李清福身为一乡之长,不思造福桑梓,竟图一己之私益,严重破坏管箴,
背弃乡民的信赖,利用公共工程谋取私利,且犯后未见悔意,将他判刑10年、褫夺公权8
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12300250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