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屋主杀死小偷判缓刑 700万求偿剉咧等

楼主: PVZVT (花开花落)   2016-09-07 11:29:08
好奇问一下
如果有个屋主,在房屋内做陷阱
比如红外线感应自动枪等,在上锁的门后,如果非正常外力进入,没有解除就会扫射
那小偷自己偷跑进来,结果被射死了
屋主有罪吗?
※ 引述《ceres1209 (台湾人爱吃黑心食品)》之铭言:
: 法律这种东西,就是解释的问题而已,在这个案例中,
: 也不是完全没有解释成正当防卫的空间,网络上也不是
: 没有赞同的见解,例如http://goo.gl/Ap8qxc(国家政
: 策基金会的网页,不喜勿点)。
: 一、是否存在防卫情状之判断,有不同见解:
: (一)甲说:以事后的客观判断。
: (二)乙说:应从行为时的观点来判断,亦即一般人如立
: 于行为人之立场观察,是否会认为有侵害的存在。
: (三)所谓一般人之观察,实际上,就是法官自己依自己
: 的生活经验所为之判断,所以,才会常常有判决见
: 决不同的情形。
: (四)基此,若采乙说,本案中,小偷已进入家中行窃,
: 且在时间急迫、在场之妻已怀孕的情况之下,故应
: 采较宽松之判断。应认在小偷为了防免逮捕,随时
: 都有可能为强暴胁迫行为(由窃盗升级为准强盗)
: ,依一般人的观察,应会认为有侵害妻子生命权、
: 健康权的情况存在,故应认有防卫情状存在。
: →容许构成要件错误?如果采甲说的见解,才有可能
: 认为有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的情形。在小偷已进入家
: 中行窃,难认小偷会乖乖束手就缚,一般人难以判
: 断小偷会采取何手段防免逮捕,故以事后的判断,
: 认为防卫情状不存在,对屋主实属过苛。
: 二、防卫行为-依比例原则判断:
: (一)适合性:屋主的压制行为为排除对妻子生命权、身
: 体权之侵害之有效手段。
: (二)必要性:指有多数防卫手段存在时,应选择损害最
: 小之手段,但不必考虑不可靠、对于防卫者仍有风
: 险的防卫手段,原则上不必先采回避之手段;压制
: 应认为系最小侵害之手段,在小偷的体力、技能(
: 例如是否曾习武)、是否携带凶器的情况下,一般
: 人都不能判断会不会有(http://goo.gl/LFsEr4,
: 连鹿都懂的演戏,人不会演?电影、电视剧坏人假
: 装投降,嗣机反扑的情节都没看过?),从而,在
: 如此急迫的情形下,要求屋主随时判断小偷的情况
: ,并要求屋主改采放松力道等对于妻子仍有风险的
: 手段,实属过苛。
: (三)衡平性(利益衡量原则):原则上并不考虑,除非
: 保全利益与造成的损害处于绝对失衡的情况,本件
: 屋主要保全的是妻子的生命、健康法益,与小偷的
: 生命法益,并没有绝对失衡的问题。
: (四)从而,屋主的防卫行为应属适当且必要。
: 三、防卫故意:本件屋主有防卫故意,应无争议,否则也
: 不会用防卫过当去判决了。
: 四、从而,本件没有防卫过当,应属正当防卫而无罪。
: 不过,我以及其他认同的乡民都不是有权解释机关,律师
: 提出是正当防卫的论据,一定也比我上面随便写的更加严
: 谨,就是他运气不好,碰到不采的法院,很难说,他碰到
: 别的法官,也一定会被判是防卫过当。
: 而且,这种事实认定的问题,本来就有可能有不同的解释
: ,批评“批评法院判决的人”就是法盲,也是太过了。
作者: winger (台...台台台台台湾奴隶工)   2015-09-07 11:29:00
美国的判例是有罪的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6-09-07 11:30:00
未必故意杀人 知道这样做陷阱会有人死 但顺其自然
作者: TllDA (踢打)   2016-09-07 11:30:00
设陷阱有罪
作者: g8330330 (负债700万)   2016-09-07 11:30:00
改成家里放有毒农药 歹徒误喝致死有罪吗?
作者: danorken (dan)   2016-09-07 11:30:00
做陷阱是有罪的
作者: iam0718 (999)   2016-09-07 11:31:00
设陷阱讨论到烂了
作者: wody   2016-09-07 11:31:00
加上设警告标语还是有罪吗?
作者: Xhocer (以前也很快樂)   2016-09-07 11:31:00
当初就问到烂了还在问
作者: JMill (JMill)   2016-09-07 11:31:00
是不是很多人把正当防卫 跟 可以正当杀人画上等号?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9-07 11:31:00
罪大恶极 大概20年起跳吧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6-09-07 11:32:00
这个绝对有罪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6-09-07 11:32:00
家里不要设陷阱啦 改放a片 小偷进来打枪到死有罪吗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07 11:33:00
绝对故意杀人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6-09-07 11:36:00
做致死的陷阱 差太远 一定有罪
作者: look   2016-09-07 11:38:00
杀到自己人时就悲剧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6-09-07 11:41:00
一定有罪
作者: chivalry70 (火锅)   2016-09-07 11:42:00
绝对有罪,牠马的何以见得无罪
作者: beartsubaki   2016-09-07 11:43:00
美国有判例了啊 有陷阱要放警示标语(类似内有恶犬XD)至于致死的 考量到犯行和惩罚程度 要无罪 太难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6-09-07 11:44:00
会这个问题,代表连法律基础常识也没有XDDD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6-09-07 12:01:00
那做不会致死陷阱然后放个标示说:屋主没法律常识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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