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用过失致死罪来办根本笑话
要把一个人活活勒死 谈何容易
如果屋主喝醉回家 下手不知轻重就算了
他这么清醒 根本存心要给他死
只是杀人罪至少有期徒刑10年
判下去刁民又要崩溃惹
※ 引述《Pichu172 (皮丘)》之铭言:
: 看今天自由时报头条是一个租屋的夫妻,
: 看到闯空门的小偷躲在家里的厕所后丈夫把小偷掐死
: 法院初审是判刑这租屋的的老公防卫过当判刑2个月缓刑2年
: 防卫过当这个词,似乎有点自由心证,
: 想问一下到底遇到坏人(小偷、强盗、绑架犯那种可能有武力的)
: 我们到底可以防卫到什么程度?
: 除了报警以外,现场的状况...
: 如果他看起来两手空空,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刀子或枪
: 可以压制到什么程度是合法防卫?
: 如果他出手攻击了打伤我们?可以到什么程度呢?
: 那他如果拿出棍棒甚至是刀子呢? 甚至他拿出枪(X吉)呢?
: 有没有衡量这些标准的八卦?
防卫当然要看双方的状态
如果对方赤手空拳秀8+9刺青
你直接喷掉他 当然是过当
没有积极的威胁存在时
你不能幻想他背后藏刀藏枪
然后这个案子刑事部分
已经以有期徒刑2月 缓刑两年定谳了
没有新的事证不会再审
如果事主不要那么爱上镜头秀
两年后没有人会知道他曾经掐死一个小偷
他等于没有前科 自己搞到全台湾都认识你
只好帮QQ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