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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奇摩(即时新闻)
2.完整新闻标题:
台北市养猫 7/1起未登记最高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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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宠物登记新规定7月1日上路,家猫也要做宠物登记,未依期限登记,可罚新台币1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台北市动物保护处表示,饲主携宠物(犬或猫)至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或其委托之
民间机构、团体办理宠物登记(宠物登记站),宠物登记站应给与宠物身分登记证、狂犬
病疫苗注射牌证,上网登录犬籍并得植入芯片,方算完成宠物登记。
饲主未于规定期限内为家犬、家猫完成宠物登记者将依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第27条第
1项规定“违反第4条第1项或第2项规定(宠物出生日起4个月内、自国外输入之宠物,应
于输入后2个月内办理宠物登记)”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并命限期改善,
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至改善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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