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ichch (渡船人)
2015-10-09 09:14:57※ 引述《koheik2 (ko)》之铭言:
: 导护老师(或志工妈妈)挡车是合法的吗?
: 常常看到明明绿灯,却突然被旗杆和肉身挡下
: 只能急煞很危险
: 尤其志工妈妈,感觉像没骑过车一样,一副行人最大的态度
: 我记得只有警察有指挥交通的权力
: 为何没看到警察取缔他们?
: 有没相关八卦?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7-2 条
五、违规停车或抢越行人穿越道,经各级学校交通服务队现场导护人员签
证检举。
第 44 条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
通过者,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四、行经设有学校、医院标志之路段,不减速慢行
第 48 条
一、在转弯或变换车道前,未使用方向灯或不注意来、往行人,或转弯前
未减速慢行。
汽车驾驶人转弯时,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者,
处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206692
马路上能执行交通勤务的,一般来说,是交通警察和义交人员,其实爱心导护人员也具有
指挥公权力,但也不是一般民众都能担任爱心导护人员,目前全台北市有1909位通过核可
的导护人员,交大表示,最快下个月开始,取缔不具公权力的指挥人员,例如大楼指挥车
辆进出的保全和洗车人员等,爱心导护人员不仅得事先通过专业核可,应勤时也必须穿着
标准装备,才能算合格的爱心导护人员。
放学时刻,小朋友迫不及待往外冲,导护妈妈也在路口,包抄小朋友。导护妈妈杨美娥:
“走这里,要走地下道哦。”
不只交通警察、义交能指挥交通,导护人员也具有指挥公权力,只是怎么辨识?平时应勤
,导护人员帽子、哨子、背心不能少,更要通过1年4次的核可训练。
杨美娥:“我们每一学期,都会有那个志工的辅导训练。”记者:“学什么的?”杨美娥
:“差不多2小时,介绍一些安全的问题。”
你的驾照要不要还给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