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朱涉“搓圆仔汤” 最高检分案审查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国民党中常会前天完成“拔柱”的第一道程序,已决议召开临
时全代会,讨论是否废止对洪秀柱的总统提名;对此,立委陈亭妃、周倪安已分别在前晚
及昨早向最高检察署递状,告发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秘书长李四川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举
罢免法第八十四条“搓圆仔汤”条款;检察总长颜大和昨表示,将分“他”字案审查,再
决定是否由特侦组侦办。
不排除由特侦组侦办
依法院组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第二项规定,选务机关、政党或候选人于总统、副总统或立
委选举时,涉嫌全国性舞弊事件或妨害选举之案件,属于特侦组管辖;对此,特侦组主任
郭文东表示,若之后确定由特侦组侦办,一切依法处理。
周倪安说,朱立伦、李四川为换取洪秀柱退选,多次向洪提出条件交换,进行关键性的劝
退;洪也曾公开表示,即使以“搭档”、“资源”等方式劝退,都不会动摇。
周倪安说,洪秀柱虽然还没向中选会登记为总统候选人,但她已成为国民党提名的总统参
选人,不管洪有没有答应朱、李的退选谈判,朱、李均已提出交换条件,欲劝退国民党初
选通过的总统提名人,已涉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定。
周倪安指出,依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政党办理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党内提名,自公告其提名作业之日起,于提名作业期间,对于党内候选人有违反第八十四
条“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放弃竞选或为一定之竞选活动者”(搓
圆仔汤条款),可处十年以下徒刑,并科两千万元以下罚金,且“预备犯”可处一年以下
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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