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安,小弟今天是有一事相问,
事情是这样的,小弟今天开车出门,行经高雄市各大马路去寻觅食物,
一路上停电的停电,没开的没开,平常熙来攘往的街道显得冷清许多。
少了行人,多了许多障碍物,
下至树枝树干树叶,上至铁杆招牌告示牌,无一不包,
使得小弟不得不蛇行闪躲,也不禁让我佩服台风的厉害、大自然的绝对、
哈妮的可爱、家园的残破以及人类的渺小...
悲叹之际,忽然发现路旁熟悉的行道树直接横躺在马路中央,
那身形婀娜,不禁让小弟湿了半边眼角及裤档,
好像那铁达尼号中被素描的萝丝,含情脉脉与我相望,
正当我想提起画笔勾勒她的美的时候,突然想起小弟还握著方向盘,
也快撞上,赶紧往旁边一撇直逼对向车道,
对向车道小黄运匠大哥赏了我一阵八八,我也回敬了一个,毕竟是八八节。
就是阿,如果不小心撞在一块儿,那我可以凭著行车纪录器说是萝丝的错吗?
责任归属的问题,请问线上有键盘交通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