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7日00:03
中国贵州一名小学校长,多次对6名学生以教做作业的理由,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进行猥亵、强奸,日前遭到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名,宣判处以死刑。
据中国《凤凰网》报导,中国贵州毕节市先进小学1名41岁小学校长杨大志,长期对6名幼女以教学为理由,在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对女童们进行强奸、猥亵等行为。遭到性侵的6名女童,年纪最大为13岁,最小仅为8岁。
被害的周姓女童向警方供称,从2010年至2014年5月期间,她多次被杨大志以教做作业为由,留校进行猥亵和奸淫,事后给予小恩小惠,并威胁她不得对外张扬。经过鉴定,周姓女童处女膜确实有多处陈旧性创伤。
贵州中级法院日前对杨大志性侵6名女童一案做出宣判,并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内还写道,案发后杨大志妻子曾试图用钱私了,当地官方还将案件称为5.23刑事案件,以困难补助和医疗救助为由,给予家属5至10万人民币(约25万至50万台币)不等金额,并要求女童家属签承诺书封口。(隋昊志/综合报导)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50707/642763/
评:台湾是否可加重一下性侵的刑责呢?虽然不判到死刑,但至少修法重一点吧